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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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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职能与作用
篇一:工会啥作用

工会的职能与作用

工会作为以最先进的工人阶级为阶级基础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也是全体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因此,工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自身的社会功能和职责,同时它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优势。所以,充分认识工会在各级工作中的作用,对于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组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引导服务职工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何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如何正确引导职工群众发挥主人翁地位,协助林业局和林场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建和谐林场目标而努力,是摆在我们基层工会面前的新的课题

一、充分认识工会工作的职能作用

参与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和教育职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工会的职能。它们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充分认识和把握四项职能,是顺利开展工会工作的前提。 工会的参与职能:是指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发挥职工参政议政民主渠道的职能。它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在基层,工会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的性质、地位所决定的。它具有参与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层次性强的特点。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可以起到重要的推动、促进作用。

工会的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这是我国工会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是工会所以存在的基础。在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方面,工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监督、规范和保障职工的各项劳动标准,通过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等形式形成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突出维护职能是工会性质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劳动关系转变后向工会提出新的的客观要求,是法律赋予工会的神圣权利,是工会面临的社会现实生活矛盾的迫切需求。工会履行维护职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职工物质利益的增长,职工生活改善,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超越生产力水平提出过高过急的要求;要有全局观点,从政策的高度来考虑问题,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帮助职工解决一些具体困难,使他们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

工会的建设职能:是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工会具有的一项社会职能。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在实现建设职能方面,工会必须从职工群众的长远利益出发,积极配合各级党政,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引导职工主动为祖国建设、社会繁荣,为企业改革和促进企业发展献计出力。

工会的教育职能:工会要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就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高的素质。这就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和不断的接受教育。因此,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履行好教育这一职能。

二、通过工会职能,拓宽工会工作途径

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民富裕的必然要求。面对新形势,我们应准确把握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发展变化的特点,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规律,更好地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利用基层工会离职工最近,更直接面对基层各项工作,更容易了解和贴近百姓生活的优势,全方位的开展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抓好思想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教育和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竞争观念,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前提和手段。目前,林区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职工群众思想变得复杂,一些深层矛盾日益明显。因此,基层工会

应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引导职工转变观念,用正确的思想观念去影响职工的思想,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竞争观念,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把职工的合法权益、民主权益、发展需求同企业的兴衰结合在一起,把职工的责任感意识、服务意识、争创一流的意识,引导和归入到企业精神之中,使企业精神真正成为凝聚人心,激发热情,鼓舞斗志的强大精神动力。

在增加职工收入的同时,也使包括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思想、价值观念变得极为复杂多变,因此要必须加大宣教力度,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板报和各种宣传手册等,开展多种形式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职工头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理想凝聚职工思想,用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职工言行,用北大荒精神鼓舞和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使职工队伍始终保持工人阶级昂扬的斗志、健康向上的思想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做好职工维权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职工的劳动权益,是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调整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的。劳动关系稳定与和谐发展,是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基础,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环节与基本内容,随着林区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的加速推进,基层企业与职工的摩擦、矛盾逐渐变得突出。这就要求基层工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做好源头维护,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面对维权方式和维权途径的新变化,基层工会组织要本着“以人为本,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勤走访,勤谈心,主动了解职工群众的需求和困难,主动争取和维护职工利益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正确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规范自身行为,要引导和强化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明确法律所赋予的各种权益,要对涉及职工群众和工会自身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运用,使工会在依法维权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通过民主协商对话,利用民主议事会,民主管理委员会等,参与基层“一事一议”以及重大决策的制定、监督运作,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主心骨”,“娘家人”。

(三)大力提高职工素质建设,创建知识型企业,树立知识型标兵

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职工在基层生产中主力军作用,就必须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发挥创造性、发展先进性,这是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所在。

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潜能,使人力资本增值。建立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高素质职工队伍,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企业把职工素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并在参与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过程中,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和专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和培训方式等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使培训方案更加切合企业发展实际,做好计划,记录和总结,使之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要不断适应当前职工队伍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及时的调整和改进培训方式,以“争创”活动为载体,引导职工立足岗位,无私奉献,争做“四有”职工,不断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为林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四)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弘扬企业文化。工会啥作用。

基层工会组织既要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又要强调维护职工群众的自身利益;既要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又要强调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因此,工会应该从自身特点出发,紧密围绕中心任务在构建和谐工会文化的实践工作中发挥优势、有所作为。企业文化应当以人为本,以文化为手段,以激发职工的自觉主动为目的,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最为强大的内动力。 在基层,企业文化产生于职工的行为实践,又指导着职工的行动实践。工会组织源于基层,具有最接近职工优势。因此,参与先进企业文化建设,创造人与企业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是工会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占有主导地位。基层工会应该把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作为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标准,通过企业理念的教育和灌输,通过发挥典型示范效应,通过优化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和舆论环境,促使全体职工认同企业的核心价值,为构建和谐企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种机制。

基层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必须适应垦区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针对工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工会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

应切实加以解决。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务实的决策。

工会工作要求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要紧紧围绕“切实维护、真诚奉献、参与建设、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探讨当今社会的发展变化,围绕党和政府关心的重点,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职工生产生活中的难点等来开展。切实做到“履行基本职责,真情奉献职工”。

基层工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仅仅依靠工会自身的力量已远远不够,加之工会维权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当前情况复杂,涉及面广。

以林区跨越式发展为载体,以创新求发展,以帮扶促稳定,以维权保和谐为工作切入点,最大限度的发挥工会的四项职能作用,推动企业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工会的意义
篇二:工会啥作用

工会的意义

工会啥作用。

●工会工作的重点:源头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党的主张的要求,法律规定的要求,职工需求的要求。 ●工会工作的落脚点:依靠职工、尊重职工、理解职工、塑造职工、关心职工、服务职工。

●工会工作的理念:做到亲职工、爱职工、为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当好“五人”,即当好职工的贴心人、相对矛盾化解人、诉求的代言人、困难的帮助人、权益的维护人。

●工会工作的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主动担当社会稳定第一责任,努力达到“三个满意”,一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创建各级党委满意工会。当好党的主张的宣传队和播种机,源头维护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拓宽职工诉求表达渠道;二是充分发挥广大职工主力军作用,创建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行政)满意工会。提升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广大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广大职工的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素质;三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代言替行作用,创建职工群众满意工会。当好职工的“五人”。

●工会组织要做到“三个强化”:强化源头发挥作用的思想;强化源头发挥作用的行动;强化源头发挥作用的成果。

●工会组织要加强“三个保证”:加强思想保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强组织保证,自加压力、提升动力、增强执行力;加强作风保证,力主创新求突破,虚功实做求成果。

●工会组织要发挥“三个作用”: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凝心聚力促发展、

保稳定;发挥社会支柱作用,既要做促进发展的主力军,也要做维护稳定的主力军;发挥工会组织代言替行作用,既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又要维护全体职工的整体利益。工会啥作用。

●工会组织要做到“四管”: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要管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齐全、管工资及时发放、管生活条件保障、管保险足额缴纳。

●职工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职工要争做“四有”“三型”铁人式职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知识型、创新型、智能型。

●参与立法: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工会法》将工会参与立法从原来的“研究起草”扩展到“组织起草或者修改”,参与立法的内容从“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变为“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是劳动关系和劳动权益、工会组织和工会活动、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方面的问题。参与立法的主体从原来的“同级工会”修改为工会。

●参政议政: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指由

政府、企业方面的代表和工会三方就劳动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相互协商的组织体制、运作程序的制度。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参与其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对于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修改后的《工会法》规定,工会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要求予以纠正。人民政府有责任责令企业、事业单位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当前,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主要有,拖欠、克扣甚至是拒不发给职工工资;不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甚至不提供任何劳动保护;迫使职工超时劳动,长期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不准休息而且不支付加班工资;女职工的四期保护难以保证等。针对上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工会应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其采取措施予

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有权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政府及其劳动行政部门有责任对此进行监察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司法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不得随意改变或解除,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慎重,同时要求工会给职工以帮助和指导。

●代表职工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工会组织必须积极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工会的职责: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工会认为企业处理决定不正确,有权提出意见、建议,要求重新研究处理。但是工会不能代替职工决定是否服从处理决定。职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会可以给予帮助和支持,但不能代替职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主持劳动争议调解: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工会有责任和义务做好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作为办事机构,工会负责组织召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会议,受理争议案件,主持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参加劳动争议仲裁: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有同级工会的代表参加,作为三方代表之一,共同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同级工会参加劳动争议的仲裁,有助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争议案件做出及时、公正的裁决。基层工会组织不参加仲裁委员会。但是,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可以为其提供咨询、代理和服务。工会啥作用。

●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的“三同时”监督: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这一规定强化了工会对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参与权与监督权。要求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要有劳动、卫生、环保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代表参加。

●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和严重危害职工健康的问题: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

工会性质、地位、作用1
篇三:工会啥作用

工会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任务

一、工会组织的性质

《工会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一规定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工会组织的性质,一是阶级性。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利益的。二是群众性,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而不是政党或其它组织,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此外,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职工参加工会和退出工会都是自愿的。

二、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

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即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位置。它主要是通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体现出来的。我国工会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通过工会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工人群众中去。同时,工人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工会反馈上来,作为党的决策依据。工会的这种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其他任何组织和团体不可代替的。第二,工会是政府的亲密合作者,是人民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享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的权利。工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以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第三,工会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协调劳动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方。它通过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达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的目的。随着我国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地位也会越来越突出,成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工会的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都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

1、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主体都是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工会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力度,主动参与立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2、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应该依法组建工会,加入工会,在工会的组织下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抗争,这是非常现实而有效的途径之一。工会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维护了稳定的大局,就是维护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3、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所以,工会必须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

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

4、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在新时期,劳动者已成为独立、自主、自由的劳动者,他要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自我发展;劳动力进入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的地位、利益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素质,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高的素质。这就需要学习,接受教育。因此,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履行好教育这一职能。

四、工会的作用

1、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成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3、工会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4、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调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协调作用。

五、工会的任务

1、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维护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在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政权的本质特征。这一本质特征的集中概括,就是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有13亿人口,人民行使权力,主要是通过直接或者间接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这是我国根本的制度。同时也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事业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是最根本的权利。因此,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是社会主义高度民主的具体表现。我国的工人阶级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的发挥,是社会主义改革与建设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通过工会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起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沟通了国家政权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2、充分发挥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翁,各级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工会是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的群众组织。工会与政府在维护全国人民利益和工人阶级利益上是完全一致的,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工会,应当支持自己的政府,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维护政府权威;政府应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支持工会依法行使权利,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同工会的联系,对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认真听取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以改进政府的工作,密切政府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工会应当成为广大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政治形式之一。

3、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工人阶级的历史任务,是职工群众根本利益所在。广大的职工群众努力参加生产建设,完成好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是他们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理所当然地应当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的生产建设。因为,发展社会生产力

既是全党全国共同的中心任务,也是工会组织本身性质决定的重要职责。工会发动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不是代替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直接进行生产建设的指挥和管理,而是从工会自身的特点出发,通过自己的工作,发动和组织好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群众性生产和技术进步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确保和促进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作贡献。

4、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加强对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技术业务、科学文化教育,使职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是工会必须尽到的职责。工会必须坚持不懈地通过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激励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同时,加强对职工的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教育,使广大职工增长生产建设的才干。这是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对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全面提高工人阶级的素质具有深远意义。进行思想道德和技术业务、科学文化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新的技术革命对广大职工提出的迫切要求。特别是在企业中,现代工人的劳动技能不再是以体力为基础,而是体力和智力并重,并逐步转向以智力和知识为基础。现代生产中所呈现的高度的知识、智能、技术密集的发展趋势,要求工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科技水平,才能迅速掌握操作和管理的知识;产品的频繁更新换代,生产设备的不断更新,要求工人必须具有很高的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这就是说,现代化生产要求劳动者除具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劳动技能、体力素质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技术素质。所以,工会应当教育职工努力学习,不断掌握新的科学文化技术知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六、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是指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承认工会章程的工薪劳动者,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均可申请加入工会为会员。职工加入工会,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者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基层工会日常工作内容

一、建立完整的会员档案,动员本单位新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并上报上级工会组织备案;

二、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三、在本单位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并对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开展“工人先锋号”活动,并对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职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六、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及个人合同;

七、协调好企业与职工发生的用工矛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做好厂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浅谈工会在企业中的作用
篇四:工会啥作用

浅谈工会在企业中的作用

怀化传输局工会调研 杨守勇、舒清良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因此,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全面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主力军作用。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工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民主渠道,在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规章制度的酝酿、制定和落实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参谋带头作用。

一、发挥做员工娘家人的作用

当前,由于企业承包本身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局限性,加上人们对承包认识上的偏激心理,容易给企业经营者与生产者在相互关系上带来了鸿沟,造成相互埋怨。较突出的埋怨有:经营者埋怨生产者,曰:“身为主人,纪律太差,干活偷懒,钱要多拿”。生产者埋怨经营者,曰:“工人做主,领导当家,主人干活,仆人乱花”。因此,解决好经营者与生产者的关系,是形成企业内部凝聚力的关键。长线企业的工作特性不同于其他单位,不能搞计件制劳动薪酬,工作时间也不能以8小时作业来界限。员工作业大多是联合作业,线路维修有时不能以上下班时间来定,特别

是线路障碍抢修更不能分天气好坏、白天、黑夜、维护区域……。工作时间有时是连续10-20小时,员工得不到正常休息;加上分局大多是家在异地,每月回家与家人团聚机会少,在薪酬分配也存在一些不平衡,虽然省局搞了“一挂三包”,但是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得不到落实,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思想上或多或少有点想法。局工会在7月份送清凉活动中调研时员工有所反映,自搞长本一体化维护后设备量每年成倍增加,特别是光进铜退施工质量差,本地网、C网障碍也直线上升,抢修障碍成了分局主要工作量,员工得不到正常休息,而效益又未增加,年老员工工资较低等问题。工会组织是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工会干部应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精神和工会的优良传统,满怀对困难职工的深厚感情,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员工的贴心人,时刻把困难职工的冷暖挂在心上。想困难职工之所想,急困难职工之所急,办困难职工之所需,主动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部门、分局和家庭,自觉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和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在企业党政与职工之间架起更加畅通的理解桥梁。

二、工会是拓展民主管理的桥梁纽带

工会组织员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等形式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是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对于落实职代会主要职责。工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民主渠道,在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规章制度的酝酿、制定和落

实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参谋带头作用。省局2011年工作会议暨一届二次职代会提出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打造“湖南综合信息传输网络服务专家”这一目标,以“科学发展企业,精确管理企业,从严治理企业”为主线,以推进“三基”“三化”为抓手,切实维护员工权益,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全面支撑、关爱员工,为企业“跨越发展,生存突围”贡献力量。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工作是工会工作的核心,也是工会工作的主要职能。我们按照《工会法》的要求,今年4月份认真组织召开了第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大会,在会议召开之前首先将提案表下发到各个工会小组,使代表们和会员们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进行讨论在职代会上,我们严格按照程序,通过审议了局《行政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局《一挂三包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随着维护设备量巨增而维护费用未增的情况下,要落实维护保畅必须建立在全体员工上,真正做到民主参政、议政,融入中心、全面支撑、关爱员工,为企业“跨越发展,生存突围”贡献力量。6月份召开第一届四次职代会,对局管理、专业通道八、九岗竞聘上岗。采取自愿报名,申报2个岗位,并服从工作安排,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总支研究拟定管控人员人选、公示等程序。这次竞聘对6个分局长调换,分局员工双向选择,员工填写岗位申请表,申报2个分局的岗位,并服从工作安排,由分局长对填写了本分局岗位申

请表的员工进行挑选,由局竞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分局人员。对未参加竞聘或未竞聘到岗位的员工实行待岗培训,根椐实际情况和个人工作能力调整3人工作岗位。在健全、完善职代会、局务公开制度的同时,不断探索、拓展职工民主管理的其他有效形式和工作领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职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进一步拓宽民主管理的渠道,除了坚持每年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履行民主管理民主坚督职责之外,工会还要好抓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中要履行好维权职能。

三、工会是维护员工利益的监督机构

工会是一个凝人心、聚人气的地方,把工会办成职工温馨、满意之家,可以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企业。职工利益是企业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企业工会组织要坚持把保障职工利益作为事关企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来对待、来落实。构建和谐企业必须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重视职工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首先要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6月份局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湖南电信公司员工处罚暂行规定,让员工深刻领会,提高员工的危机感、工作责任性。讨论会上员工对罚处暂行规定中经营者与生产者的关系,实际上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是一种鱼和水的关系。处理得好,经营者就能做到“天高任鸟飞,

海阔凭鱼跃”;处理得不好,生产者就成为经营者的覆舟之水。从物质与精神关系来看,利益需求直接支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现实生活出现的大量矛盾和问题,多数表现在分配上。恰恰在利益这个重要问题上,经营者长期讳谟如深。要求生产者尽义务多,讲生产者应享受的权力少;要求生产者作贡献多,讲生产者应索取的少;要求生产者工作的多,关心生产者生活的少;要求生产者树立主人翁思想的教育多,讲生产者现阶段实际的少,结果先进性与现实性脱节,思想与物质分离,增加了生产者的逆反心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是工会基本职责。根据分局反映信息和工会调研时撑握的情况,个别员工因爱人下岗、小孩要读书,或家庭成员生病,家庭生活困难工会进行走访,会同行政给予王著辉、满维学、伍华隆、邓兴华发放困难补助金;对员工生病住院、家中红白喜事工会都会派人看望、慰问。为了关爱员工身体健康,今年上半年局工会在行政帮助下组织全局员工身体检查,工会联系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在职、离退休人员体检,体检中2人发现有问题及时进行治疗。友爱互助、扶弱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滴水微不足道,但汇成一股清泉就足以滋润干涸的土地。我局组织全体员工向邵阳局龙良群副局长开展爱心捐款。同志们踊跃献出自己的爱心,希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减轻其家庭的医疗负担。本次怀化局共筹得善款8480元。工会要立足本职履行维权职责,把职工的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为建设和谐企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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