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语

红楼梦评语最经典的一句_红楼梦评语

| 点击:

【www.xzxrv.com--学生评语】

  红楼中取人名很有意思:元,迎,探,惜(原应叹息)霍启(祸起)贾雨村(假语村言)甄士隐(真事隐)。相传,曹雪芹曾祖母曾为康熙奶母,祖父为乾隆陪读。乾隆七次下江南,他家接驾四次。这个在书中曾有体现,其实就是他自己,曹雪芹幼年曾度过一段少爷的生活,而至老年,经抄家等变故。落到“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而之后,因其幼子亡故,曹老于悲痛中“泪尽而逝”。其书仅得八十回。

  之后高鄂续写了四十回。共计一百二十回。人们对于高鹗续集,不满甚多。曹老原集“以宝黛的爱情悲剧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衰败为背景。讲述了封建社会必然衰亡的命运。”而高鹗居然来个,“贾道中兴,兰桂齐芳。”开始我不觉得,后来也不满起来。不过高鹗无论如何总算搞了个完整的红楼梦,让书得以流传下来,至少我看了这么多遍,还实在感觉高鹗续得天衣无缝,没有太多不妥的地方。其风格,其细节,与曹老先生无异。

  之后点评红楼之食。随园食单上似乎有。如茄干。刘姥姥进大观园吃过的那个。如红楼之建筑,如红楼之诗词等等。它们。,至曹老去世后便形成了《红学》甚至红学家等等。其中似乎有位红学家便是郭沫若。而我对曹老本人似乎更感兴趣。据说他晚年曾帮助一名艺人画风筝。该艺人照他画的样子扎了,拿到市场上去,卖了好价钱。两人过了个肥年。而曹老写书之时,他一个名为脂砚斋的朋友便替他点评。现存最早的红楼读本似乎就是脂本。 红楼中黛玉出生书香世家,其父林如海为前科探花。而此人其实是绛珠草转世,是还泪水的。所以生得细弱,并且还很多心。爱流泪。书中有一细节,是关于黛玉去薛姨妈处玩。雪雁给她送手炉。她就说:你送什么,人家看见了,还以为他们照顾不周,叫你专门给我送手炉来。这样的话,两方都得罪了。似乎清朝时候。有一男子看红楼入了迷,且此人极爱黛玉。家人生气,将书投进火炉里。男子哭曰:奈何烧杀我宝玉?(我搞错了)但历来爱黛玉者极多。红楼中宝玉跟黛玉一处“歪着”的时间也多。“歪”就是躺在床上又不睡觉。 书中曾在黛玉进贾府时描写过黛玉容貌,又有其会诗词,通音律的描写。其性乖弊。爱得罪人,孤高自负。别人也常得罪她,如侍书想去打探她的情况。也怕把她得罪了。只好走了,袭人去。也怕把她得罪了。贾府看戏,有个戏子生得象林黛玉。别人说“这戏子象我们中的一个人。”却不敢说象谁,只有史湘云说“倒像是林妹妹的样儿”。于是把她得罪了。

  红楼中常有“死”这个词。其实死过去就是昏过去的意思。所以宝玉和王夫人都死过很多回了。他们依然活着。三国水浒靠说书人的流传和加工。那么,红楼,其实在刚开始有章回时就引起周围人的极大兴趣。之后,曹老写一篇人们抄一篇,争相传阅。所以清朝,红楼梦屡禁不止。概以手抄本流传。

  生活中我所见女人,能生育者十之八九,我见一百个女人。九十九个能生。而;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便说贾府人丁不旺。而因此我所见红楼,被曹老剥夺生育能力的女人有:尤氏,秦可卿,贾蓉后娶之妻,夏金桂。宝蟾,尤三姐,平儿,秋桐,周姨娘,刑夫人,迎春,探春,元春。袭人。这些女人与男人睡觉多年居然一无所出。袭人“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就试了她,一试这么多年,居然没生个一男半女。一女如此,众皆如此。

  一 《红楼梦》以神话开篇。首回中空空道人阅过《石头记》后,对其的评价为“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观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看过前七十八回后再回想这句话,很明显能够看出这句话是反语。若说“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那么如何解释后文中种种对现实中丑恶现象的无情地鞭挞与嘲讽,又如何解释后文中不断提到的“末世”“衰世”等词语?至于“君仁臣良父慈子孝”更是莫大的讽刺。君若仁如何能听信谗言查抄贾府?臣若良如何能有人公报私仇诬陷中伤?父若慈如何能险些将自己的儿子活活打死?子若孝如何能有长子于中秋和家团圆之时出言讥刺母亲偏心?什么“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际上是断情绝义,不堪与之多为伍一时一日。

  开篇写下如此违背主旨的语句,唯一所愿的只是能够使《红楼梦》得以流传于后世,而不为妄人所毁。曹雪芹先生著书之时社会大环境的恶劣可见一斑。为著书必须做出牺牲。牺牲的可能是精力,快乐,甚至是原则乃至于生命。这是一切作家与一切试图成为作家的人们的必由之路。

  二 一直在争论宝玉与神瑛的关系,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个“瑛”到底指的是什么。“瑛”的意思是有玉的光彩的似玉的石头。这也就是说,“瑛”既不是玉也不是石,是处于玉与石之间的过渡体。“瑛”似玉有玉的光彩,所以宝玉有如玉般美好高贵的品德;同时“瑛”的本质是石,所以宝玉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贵族公子的顽劣作风。通过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宝玉的前身是石而非玉,这也就是“贾宝玉”三字的含义。不过虽然宝玉只是石头,但也强于世间万人。

  宝玉的前身顽石是在女娲炼石补天之时因“材料剩余”而遭到丢弃的。虽然遭到了丢弃,但终究是补天的材料。所谓的“无材补天”,这个“材”指的应该是机会而不是才能,即顽石是“没有机会补天”而不是“没有才能补天”。之所以引女娲补天这个神话,实际上是指现实社会弊病百出。有能力补天的顽石(即现实中的宝玉)被女娲(现实中的正统)轻视而不得利用,用以补天的又都是些没有多大作用的材料(例如贾雨村之流)。这就难怪作者在十三回“王熙风协理宁国府”之后赞道“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顽石无材补天这个神话,一方面点出了作者对宝玉的态度,另一方面也深刻地揭示了“末世”的根源——“亲小人远贤臣”。

  三 平儿在《红楼梦》中堪称第一贤惠之人。她出言一向谨慎,几乎不曾出过什么恶语。一个例外发生在第四十八回。“平儿咬牙骂道:‘都是那贾雨村,什么风村雨村的,半路途中哪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认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来!’”这句话的诱因是贾赦看上了石呆子的二十把古扇,贾雨村诬陷其“拖欠官银”,将这二十把古扇强行抢来送给了贾赦,贾琏因替石呆子出头而被贾赦所打。十五回前(第三十三回),宝玉因琪官蒋玉菡一事被贾政痛打,而这件事恰恰发生在贾政见过贾雨村之后。这样看来,贾雨村向贾政告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那么贾雨村的消息又从何而来呢?从后文来看,消息应该来源于薛蟠。薛蟠与贾雨村从第四回开始就算有了交情,所以宝玉与蒋玉菡交往一事应该是由薛蟠传给贾雨村,再由贾雨村传给贾政与忠顺王。其原因在于薛蟠没有向忠顺王进言的资格,这样一来既有足够高的地位又了解这一事件的人,就只剩下贾雨村一人。其后便有忠顺王府长史官上门要人,贾政痛打宝玉这一情节。由此可见贾雨村其人品行之低劣。其实有关贾雨村其人的品行,作者在前文中早有介绍。

  第二回中写道:“(贾雨村)虽然才干优长,未免有些贪酷之弊;且又恃才侮上,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由此可以总结出贾雨村的作风可谓“欺上压下”,这直接导致了他的丢官罢职。不过他很快就找到了为林黛玉当家庭教师的美差。林黛玉是林如海与贾敏的女儿,换言之就是贾政的妹妹和妹夫的女儿。贾雨村安能放过如此机会?他借送黛玉回府之机顺理成章地拜见了贾政,又与贾府攀上了亲。任金陵应天府尹(由贾政“轻轻”举荐)期间又袒护薛蟠,之后向王子腾发书邀功,由此青云直上官运亨通,直至做到兵部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这就为他日后陷害贾府奠定了坚定的地位基础。由他将宝玉与蒋玉菡交往一事分别传递给贾政与忠顺王这件事情来看,贾雨村的心机还是相当深的。一方面讨好了忠顺王,另一方面也使贾政挑不出自己的不是来。毕竟错是自己的儿子犯的,与贾雨村何干?在局势尚不明朗,双方势力难分伯仲之时尽量保持一种中立的态度,待到日后局势趋于明朗之时,双方势力已经出现差距的时候再见风使舵投靠强势一方,贾雨村的生存哲学不可谓不高明。当然,为了确保无虞,在投靠强势一方的同时,还需要通过落井下石来彻底摧毁弱势一方。由此可见贾雨村非但不会救贾府于日后的危难之中,反而很有可能进一步将贾府推入万劫不复之地,尽管他发迹的起点就在贾府。贾政在贾雨村这个问题上犯了同当时的统治者当权派同样的错误——不辨忠奸。

  四 忠顺王这派势力在《红楼梦》中出现得相对比较突然。几乎是二十八回宝玉刚一结识蒋玉菡,就出现了三十三回贾政迫于忠顺王府的压力而将宝玉打得半死。忠顺王这派势力不可低估,这从三十三回的伶人琪官蒋玉菡之争就可以看出。

  伶人(戏子)在封建社会中属于“贱民”,“贱民”和“平民”是不能通婚的,所以后文中袭人与蒋玉菡的结合只能成为袭人“下嫁”蒋玉菡。就是为了这样一个“贱民”,忠顺王府派出长史官直接会见贾政。不过忠顺王还是对贾府的势力有所忌惮,所以抬出了“御赐”这块牌子。先不论这“御赐”是真实还是伪造,单看忠顺王府长史官对贾政所说的一番话,便有许多意味在其中。

  首先抬出“御赐”这块牌子。这既显示了我忠顺王府地位之重,连戏子都是“御赐”的,同时也以此压制了贾政的气势,起到一个敲山震虎的作用,接下来这位长史官抛出了最为精彩的一段话,这直接导致了宝玉被贾政痛打。“若是别的戏子,一百个也罢了;只是这琪官乃奉旨所赐,不便转赠令郎。若令郎十分爱慕,老大人竟密题一本请旨,岂不两便?”先前自抬身价,此时又自降身价。这段话实际上是讽刺宝玉蛮横无理,连忠顺王也不放在眼里。贾政是读书人,自然知道“高处不胜寒”与“伴君如伴虎”这两句话的意思。任凭贾政再道学,也不会没有仇家;有仇家也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能让仇家抓住把柄。一旦被仇家抓住把柄上告给皇上,莫说丢官罢职,充军杀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现在把柄落在落在忠顺王手中,惹麻烦的又是自己的儿子,此时除了牺牲自己的儿子向忠顺王赔罪以外别无选择。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贾政要把宝玉打得半死了。

  贾府与忠顺王府之间并没有多大关系,这在三十三回中也提到了。那么两派的矛盾又在哪里呢?贾府外部有两大靠山,一是元春的皇亲身份,二是北静王府一派势力。北静王忠顺王两派一向不睦,追随北静王府的贾府由此成为忠顺王府的隐形敌人。日后贾府的败落,一方面源自元春的获罪(卷入政治斗争),另一方面来自北静王府的失势。换言之,即贾府外部的两座靠山全部倒台。

  五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时根由。”“当日”是哪一日,“根由”又是什么缘由?七十九回迎春似乎无端地嫁与了孙绍祖,之后便是受尽折磨而死。既然说“不念当日根由”的孙绍祖是“无情兽”,那么也就是说这“当日根由”是贾府对孙绍祖(或其先人)的“有情”之举,其后孙绍祖忘恩负义,做出不利于贾府甚至是使贾府破败的事情,这样才能解释什么叫做“无情兽”。但是仅凭孙绍祖一人的力量扳得倒贾府的两座靠山吗?显然不能。那么,孙绍祖为了达到目的必须去联合其他势力共同行动。联系前文,不难看出孙绍祖的盟友至少有两人,即贾雨村与忠顺王。至此,“后三十回”中陷害贾府的三大主要势力——贾雨村,忠顺王,孙绍祖全部浮出了水面。

  再看一下联盟内部存在的问题。这三人不可能结为永久的利益同盟,因为三人的地位相差过于悬殊。贾府垮台后唯一直接得利的只有忠顺王,而贾雨村和孙绍祖往大里说是忠顺王的左膀右臂,往小里说就是忠顺王借以扳倒贾府的工具。“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两人的下场可想而知。“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这句话清楚地点明了贾雨村的后来。既然贾雨村是这种下场,那么孙绍祖的下场就不言而喻了。

  六 第五回中写探春的仙曲是《分骨肉》,其中的最后一句为“各自保平安”。按照续书来理解,探春是因嫁与外省夫婿才离开贾府,那么这句词除了表示探春对家人的关切之外没有别的意思。如果原著的结局真是这个样子,那么探春就不应是太虚幻境“薄命司”里的人,因为她的归宿原比宝钗妙玉等人好得多。应该看到,对于《分骨肉》及其他仙曲的理解应从整体着眼,而不是断章取义。“各自保平安”的前一句是“从今分两地”,这两句词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理解为因果关系,即是因为“从今分两地”,所以“各自保平安”;如果理解为条件关系,即是只有“从今分两地”,才能“各自保平安”。如果按照后一种解释,探春的远嫁就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了。探春的远嫁应该发生在贾府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且很有可能出于保全贾府的目的而嫁与外族。探春的远嫁应是政治联姻,她不过是充当了朝廷政治行动的一枚棋子,性质类似于昭君出塞。

  七 妙玉与宝玉的关系是《红楼梦》中的一个比较吸引人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从第五十五回“访妙玉乞红梅“来看,众人皆不愿接触妙玉,只有宝玉“乐为”,这更突出了两人的密切关系。四十一回中宝黛钗三人到栊翠庵中品茶。黛钗二人所用的茶具皆是妙玉珍藏的宝起,而宝玉所用的只是日常器物(这里的‘日常’只是为了对比于前文的‘珍藏’,并非说此物不珍贵)。但就是这件日常器物,却足以显出两人的密切关系。因为宝玉所用的正是妙玉平日所用的绿玉斗。就在同一回中,妙玉对刘姥姥用过的成窑杯表现出的是不屑,以及“幸而那杯子是我没吃过的,若我吃过的,我就砸碎了也不给他(她)”等言语,正与她对宝玉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六十三回宝玉庆生辰,妙玉特使人送来粉红信笺,上写“槛外人妙玉恭肃遥叩芳辰”。按照后文的解释,“槛外人”是妙玉自比超脱尘俗之意。但是试想一个超脱尘俗的“槛外人”如何会给一个尘俗之中的“槛内人”庆祝生辰?这不是对“槛外人”莫大的讽刺吗?

  八 赵姨娘可以称得上是《红楼梦》中少有的几个彻头彻尾的反面人物之一。为了暗害宝玉与凤姐她没少费心机。二十五回中她买通马道婆用“魇魔法”暗害两人的行动就是其中相对比较成功的一次。从中除了能看出赵姨娘的蛇蝎心肠外,还能看出赵姨娘的心机到底如何。

  宝玉病中说出:“从今以后,我再不在你家了!快收拾,打发我去罢。”贾母正在悲痛欲绝之时,赵姨娘居然说出几句令人啼笑皆非的话来。“老太太也不必过于悲痛。哥儿已是不中用了,不如把哥儿的衣服穿好,让他早些回去,也免他些苦;只管舍不得他,这口气不断,他在那里也受罪不安生”。这话也说的太不是时候了。对此时的贾母来说这简直不是人话,不免将平日的三分不满涨为十分,将其痛骂一顿。由此看来赵姨娘的心机实在太差。稍有心机的人,会默不作声;有些心机的人,会表现得和贾母一样悲痛;极有心机的人,会表现得比贾母还要悲痛,心中愈要宝玉早死,口中越要力主救治。这样无论宝玉死与不死,自己的地位都会得到提高。赵姨娘一人斗不过王熙凤,这也就为其日后联合其他势力(如邢夫人)共谋贾府大权埋下了伏笔。

  九 第四回中门子拿出了“护官符”,头一句便是“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这一句除了理解为贾府豪华奢侈财力过人之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呢?

  “玉堂金马”这个词有指代意义。汉代宫殿有玉堂,宫门有金马门;宋代则用“玉堂金马”代指翰林院。这也就是说,贾府除富贵奢华之外还是知书识礼之族。四大家族中,史王两家没有提到是否有私塾;薛家也只是由宝钗在四十二回提到“姊妹兄弟在一处看书”;正式意义上的私塾只有贾府有。但贾府的少爷们坐拥玉堂金马,对读书却没有多大的兴趣。第九回中关于家塾的描写令人大开眼界。原来贾府的家塾不是用来读书的,而是用来争风吃醋打群架的。先生老眼昏花,学生胡作非为,贾府的下一代已没有多大希望了。

  教育,以教为本,目的为育。育的最低要求是知书识礼。在如此混乱的家塾中,知书是不大可能了。那么,识礼呢?

本文来源:http://www.xzxrv.com/py/645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