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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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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武汉房屋信息

2017湖北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本文是由编辑整理的2017湖北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招聘公告,希望对你有帮助。更多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站!

  湖北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属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能是为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业务提供信息技术保障,为房屋管理决策提供数据及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促进住房保障和房管信息技术创新,因工作发展需要,本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房地产市场分析2名,主要从事房地产信息研究、市场分析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一)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除外), 2016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武汉市生源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内;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国家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3、房地产经济及相关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1、公告:2017年7月20日--8月3日,在武汉掌上人才网(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明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wuhanjob98@yeah.net(大小不超过5MB),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如:房地产市场分析+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不然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3日17:00 ,以简历收到的时间为准。

  五、初审

  工作人员将于一周内(2017年8月4日至9日)进行简历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待定)。

  六、资料审核和笔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个人简历(附件1)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现场接受资料审核及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请考生关注相关笔试公告,笔试内容为房地产经济,题目由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委托第三方命制,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面试公告,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武汉掌上人才、武汉人才网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八、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体检或考核、本人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排序顺次递补拟聘人员,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九、聘用

  体检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进入笔试及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掌上人才网(82772755、83889930(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点击下载此文件:附件1:个人简历

  点击下载此文件:附件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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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武汉房屋信息

武汉房屋出租合同(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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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不动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 出租房屋合同 个人租房合同 房屋出租合同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范本 租房协议 房屋转租合同 个人房屋出租 房租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武汉房屋信息。

篇三:武汉房屋信息

武汉购房落户2017年新政策

  2017年你想在武汉城区落户吗,有哪些政策可以参考,86留学网小编跟大家收集2017年武汉最新城区购房落户政策,供大家参考。

  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购房落户条件有什么不同?

  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

    民警重要说明

  1.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新城区,是房子总价和面积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同时满足,同时满足,而且必须是新房才可以。二手房不可以。二手房不可以。二手房不可以。

  2.落户要求的“首次交易的商品房”为70年产权的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商住楼、办公及经营性用房都不行!不行!因此如果想要通过购房办理外地户籍迁入,购房前一定要弄清房屋性质。这点很重要!

  3.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合并后,原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户口仍属于中心城区户口,原属于汉南区的户口仍属于新城区户口。

  4.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户口属于中心城区户口。

  购买满足条件的房子后,可以落几个人的户口?

  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新城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后,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购房合同是2008年11月1日之前的,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购买中心城区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首次交易的商品房,可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武汉房屋信息。

  2008年以前在新城区购买的房子办理不了落户。

    在武汉办理购房落户的手续,需要收费吗?

  不收费。

    房产证写了两个人名字,能落户吗?

  除夫妻共有外(夫妻共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结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落户时,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多套房子的面积和金额能累积吗?

  同一房主拥有多套房屋,且多套房屋金额和面积分别相加,达到落户要求的,可以累计。

    民警提示

  多套房屋叠加需同时满足:

  1.同一时期购买。2008年10月31日之前为一个时期,2008年11月1日以后为一个时期。

  2.同一房屋属性。即都要满足首次交易的70年产权商品房。

  3.同在中心城区或新城区。

  4.房主为拟迁入本人的。

    买二手房能落户吗?

  不能。

    办理落户需要多久才能办好?

  7个工作日。

    购房落户手续在哪里可以办理?

  1、武汉市各行政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2、购房入户可以在网上受理,进入平安武汉网——网上办事——网上警局——户政——外地人员购买本市中心城区商品房申办户口(外地人员购买本市新城区商品房申办户口)——在线办理。

  办理购房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材料有什么要求?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手写签名,原件拟留) ;

  2、经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并盖章的《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拟留);

  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4、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合同、发票丢失的,需提供房地部门出具的合同或发票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拟留)

  5、入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6、关系证明(对照以下情况出具证明材料):

  (1)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关系明确的,出具《户口簿》(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2)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无《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原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拟留)。

  (3)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能反映子女关系的相关证明(父母工作履历表和子女在校学生档案原始资料),无法出具原始资料的,需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4)对非婚生子女,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其中,对非婚生子女随父亲落户的,由其父母提供书面申请(捺印),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法院判决书、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5)父母离异,子女投靠父或母的(被投靠人有抚养权),须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明确子女抚养权);属法院判决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法律文书(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7、夫妻一方或双方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需出具毕业证(原件拟退,收存复印件一份)。

    材料要求

  1、所有的申报材料均用A4纸提供;

  2、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需一致,不一致的需更改后再办理。

    其他常见问题

  购房落户可以迁父母的户籍吗?

  答:不能。购房落户只能迁户主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其他亲属均不可以。

  生育二胎,一家四口,可以同时落户吗?

  答:不可以。一套房只能迁3个人的户籍,家长可以先办理父母和一个孩子的户籍,另一个孩子随后办理子女投靠父母。

  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户口可以随意互迁吗?

  答:中心城区之间的户籍可以互迁,只要有住房。新城区户籍不能平迁到中心城区,除非满足购房入户的相关条件。

  房主不落户,配偶和小孩可以办理购房入户吗?

  答:如果房屋只有房主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其他人不能办理购房入户手续,必须同时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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