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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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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监督体制问题的几点思考
篇一:当前监督

描述:党中央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把其作为完善我国监督体制的重要任务。可见改革我国现阶段监 督体制的重要性。因此要强化对权力的约束,以权力制约权力。要...

摘 要:党中央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把其作为完善我国监督体制的重要任务。可见改革我国现阶段监 督体制的重要性。因此要强化对权力的约束,以权力制约权力。要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要加强法治监督,使监督法治化。

一、现阶段我国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

(1)监督者难以发挥作用,严重制约着监督的有效性。我国是以上级党委为领导中心的权力体制,这就决定了上级通管下级,因此很容易出现以下情 况:第一,上级的层次越高,与下级的距离越远,监督主体就越容易包容客体。第二,监督的随机性增加,其效力依上级领导人的原则性的宽严而变化。第三,人数 占少数的上级对人数占多数的下级监督,关系的悬殊和空间的距离都有可能使秉公办事的上级处于失察状态。

(2)监督法律体系不完善,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我国现行的监督体系,从一开始就没有按照系统性原则去设计,而是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建 立或恢复,一直到现在形成较完备的监督体系。这表明我国的监督体系并不是基于制约权力的总体设计产生的,而是基于事后的继续教训和事中的应急构建的。这就 难免缺乏系统性,

致使各子系统间存在职责交叉,权限不清,所以严重影响了监督机构的威信,弱化了监督系统的整体效能。在一些专门监督中,由于法律规范缺乏 明确的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造成监督权的运行往往无章可循,无从下手。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第一,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没有独立性,在司法实践中 直接受制于同级党委,又要接受同级党委协调的重大的有争议的案件。第二,由于传统的影响,党和国家领

导人的讲话比法律更有权威性。第三,整个司法队伍还没有从国家干部的概念中分离出来,自己还未作到法制化。因此司法部门未必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从而危急国家的安全。

(3)只重视惩罚性的监督,难以预防决策的重大失误。只重视惩罚性的监督是不适当的。社会主义现行的监督体制,仍然是单向性的集权监督,没有 发展到多向性监督,即由集权监督走向民主监督。现在我国的监督机构并不少,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构都有。如经济性监督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审计、工商、计 划、财政、税务、金融、城建、环保、海关、交通。他们分别代表国家行使社会经济活动的监测调控,科技核心他们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于一身,三者高度综合弹性很 大。无利可图的可以不管,而有利可图的又要管死,处理方式多为经济手段。盲目的惩罚性监督,难以纠正和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我国各级监督部门的人、财、物 都生长在各级执行部门的“怀抱”里,即人、财、物受制于同级执行部门。

二、完善我国当前监督体制的必要性

(1)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党中央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论述深刻的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第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民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的调动,全力维护和谐 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政令同意,市场统一。而这一切的实现都离不开依法治国,离不开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 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争议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是法律规 定的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取向。要保证人民的利益就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及时纠正不适当的权力。

(2)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我们党在取得执政地位以后,获得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 险。党越是长期执政就越是容易腐败,防腐败的任务就越是艰巨。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许多国家都存在。尽管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多少都和权 力有关系。可以说以权谋私是腐败的根本特征。我国各地比如铁路及中石油发生的腐败案件证明,监督不力和失效是腐败发生的重要根源。

三、加强和完善我国监督体制的方法

(1)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权力制约权力。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 益”,并把其作为完善我国的监督体制重要任务。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强化对一般权力的约束。吸收国外监督方面的有益经验,重新完善社会主义监督体制。通过 修改宪法,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党内纪检委和人大以及司法机构对党和政府的监督与制约。其次,对各级干部的权力范围做出科学界定,如对重大事项的 决定权,重大项目的审批权,重要人事的任免权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特别是要建章立制。再次,要建立各级干部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权力 越大,接受监督的范围应该越大,实行监督的体系应该越严密。最后,摆正国家权力机关与执政党及“一府两院”的关系。党的权限在于政治上做出决策;国家权力 机关与“一府两院”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2)要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监督的途径有: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其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作用。二是改 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党内选举的民主机制。逐步扩大党内直接选举的范围,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范围。三是坚持和完 善党的集体领导制度,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断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等正常的组织生活,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实行相互监督。四是健全党员民主权 利制度,切实保障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五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管理。当前监督。

(3)要加强法治监督,使监督法治化。首先,要建立健全监督法律体系,是保证监督制约效能充分发挥的法律基础。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 强立法的机构建设,组织力量认真研究法律监督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和颁布作为调整和规范监督关系的基本法律‘《监督法》,从根本上解决监督制约乏力 的问题。其次,加强司法部门办案的独立性。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前提,除了必须接受各级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新闻界的舆 论监督和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的社会监督外,各党政部门不得介入、干涉具体案件的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公、检、法三大机关在司法中的分工、配合以及制约关 系,实行审判责任制度和赔偿制度,促进司法民主程度和审判质量的提高,防止司法专横和办案中的渎职违法等行为。

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篇二:当前监督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当前监督。

行政执法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政府法治建设最主要的内容和环节之一。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国基本形成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依法执法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对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要求也日益强烈,这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当前,依法行政已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口号,它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整个社会对政府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正视并顺应这种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效能和水平,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行政执法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消极执法、违法不究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趋利执法问题

行政执法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应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但一些行政机关的权力与利益仍没有完全脱钩,一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把执法权当成机关、个人谋取利益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利益部门化。作为公共权力的异化,个别执法部门以行政执法的名义,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乱摊派,搞变相创收,形成利益集团进行权力寻租。二是行政执法利益私人化。有的行政执法部门甚至给执法人员定指标,将收费、罚款完成情况与个人奖金挂钩。三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部分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好恶进行裁量,甚至以人情、物质等利益作为自由裁定的交易砝码,使行政执法失去了应有的公平性和恰当性。严重扭曲了行政执法既定的目标追求,不仅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效率,还产生了大量的行政违法行为,滋生了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

(二)执法冲突问题

执法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理应为实现政府的管理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但在实践中,行政执法的状况却并非完全如此,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权在横向上交叉较为严重,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进而导致执法冲突;在纵向划分上也缺乏明确分工,执法重叠较为严重,常常造成上下两级行政执法机构同时对一个违法行政行为进行处罚,并发生冲突的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三)执法方式相对滞后的问题

随着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行政机关要善于运用现代化、电子化管理手段更新行政执法方式和方法。但现实中,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仍多采用简单执法方式。例如,有的执法部门不注重日常管理,仍然习惯采取突击执法的方式,甚至使一些违法现象与集中整顿执法变成了“游击战”,不仅执法效率低下,而且社会效果不理想,有损行政执法行为的严肃性。

(四)执法监督乏力问题

1.责任追究不到位。责任追究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执法监督强制力和约束力的体现,同时也是目前执法监督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在实践中,普遍存在“只纠正错案,不惩戒责任人;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个人责任”的现象。这就需要建立权责一致、错责相当、惩教结合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监督主体未形成有效监督合力。权力缺少监督,必然造成异化和腐败。当前,行政违法案件之所以屡屡发生,最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对行政权制约和监督不力。虽然我国基本形成

由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诸多监督主体构成的监督体系,但仍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实际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二、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落后行政观念的消极影响当前监督。

依法行政首先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有牢固树立权力本原意识,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这些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能够逐步学习运用法律思维来处理问题、进行行政决策,但受到固有的、落后的行政观念影响,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的认识不到位,有些还比较片面化,仍然把行政执法作为简单管理甚至“对付”行政相对人的工具。

(二)行政体制的阻碍因素

目前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可以从体制的缺陷中找到其深层原因,一方面,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正在建立和完善中;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形成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仍在起作用。这种旧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着权责不清,关系不顺的弊病。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既存在行政执法职权划分不清的现象,又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造成行政执法避难就易、相互扯皮、争权夺利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行政监督中的制约因素

1.监督体系的制约性原因。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已较为健全,但各种监督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不够明确等问题,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通,缺乏监督合力,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就行政内部监督而言,对具体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除了政府法制机构的综合监督外,通常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自己负责,造成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无效监督状态。就外部监督而言,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均存在一些不足,且多限于对个案的事后监督,客观上难以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常规性监督。

2.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制约性原因。行政执法监督是众多监督主体之一,属于行政机构内部的层级监督,基于行政管理的层级性,其监督效果较其他监督方式而言应当更明显,监督范围也突破事后监督,同时侧重于事前和事中监督。但造成现阶段行政执法监督乏力的原因,既有认识上的因素,更有制度上的制约。认识上,不少部门担心责任追究会影响部门的形象和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愿意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予以追究。制度上,多数部门既缺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执法绩效考核监督基础制度,也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等监督结果制度,如没有将监督的结果与执法工作人员的奖惩切实挂钩,对于监督、考核的结果,有的部门、系统既不表彰也不通报批评;有的只奖优,不罚劣;有的通报批评不计入个人档案,没有监督力度。以上这些做法都使得监督制度的作用难以落实。

三、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对策

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集中反映了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基本矛盾,即先进的法治理念与落后的行政执法观念、制度的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培育行政法制理念,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制度,特别是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增强执法监督效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一)积极培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

行政执法人员是一切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实现制度约束之下的依法行政,是我国法治走向良性运作的根本。为此,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培育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1.加强培训教育。规范行政执法,只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法意识的培育和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法治思维能力,才能让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从法治理念转变为自觉行为,并贯穿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这是依法行政工作得以真正落实并且取得实效的重要保

证。2.建立激励机制。在用人制度方面、在政绩考核方面,将考核重点转到严格实施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通畅、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上来,以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新意识。3.注重制度性引导。制度不仅具有先导作用,还具有强制性的推进功能。为此,我们在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方面,要按照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贯彻和体现现代法治的价值、理念和原则,以此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的形成。

(二)着力健全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

1.严格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内在要求,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必须认真进行调查和分析,注重民主参与和社会广泛论证。

2.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基础,合理整合、划分不同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职能重点和执法权限,逐步做到职能法定、机构编制法定、权力责任法定、执法程序法定,使各主体都能够依法履行职能,依法行使执法权限。同时,要持续完善和推进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综合行政执法的理论和实践工作,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系,以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趋利和执法冲突问题。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的量化指标体系。通过厘清、界定和行政执法的依据、职权,明确分析各行政执法环节、各行政执法岗位和流程的具体职权和责任,改变过去行政机关只是领导干部责任制的责任承担方式,将职权和职责按照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层次和具体岗位合理配置,为行政执法权的运行建立可操作性强并便于考核的工作机制。

4.注重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和手段。要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观念,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和解等柔性执法方式,将执行法律的刚性和人文精神的柔性结合起来,做到刚柔相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依托电子信息化手段进行行政执法,创新行政管理模式,有条件的行政系统和行业,在规范行政执法,尤其是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业务岗位职责,把对行政行为的监管由过去的“人管人”、“人盯人”等简单的、低效的方式,转变为“制度管人”、“程序管人”的规范化、程序化电子操作系统管理模式,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既可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也可使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增强执法监督效果

责任是法律制度的生命,是违法者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要将政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监督,尤其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首当其冲。针对现行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确立监督机构的权威性。行政执法监督是“硬碰硬”的事情,要使监督机制行之有效,监督者首先必须具有权威。一是监督主体要高位、独立。承担监督责任的机构必须依法具有相对较高的地位和较强的职权,在人、财、物等方面具有自主独立性,避免受到不应有的外部影响,特别是来自被监督者的牵制和制约,才能够保障监督的措施和责任追究能够落到实处。二是要建立监督责任制度。即从制度上明确监督者的监督责任以及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机构的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监督者受监督、负责任”,从制度上促使监督者自觉履行监督职权,尽可能杜绝监督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2.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结果的落实。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只有把监督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等挂钩,把执法的优劣作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主要政绩对待,与单位和个人的荣誉、利益和晋升相连,行政监督一系列制度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否则,不仅不能对违法行政起到威慑和遏制作用,行政监督工作也难以顺利进行。

3.加快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行政执法行为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管理范围“从摇篮到坟墓”,执法工作量大,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各行政监督机构都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监督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监督机制和方式,推进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

对当前党内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篇三:当前监督

对当前党内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当前党内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整体上看,党内监督仍有薄弱环节,与形势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尤其在监督实践上存在着监督制约不力、监督渠道不畅、监督制度不全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监督制约不力。一是上级监督虚化。一些地方和部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受时空限制,致使上级监督组织对监督组织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因而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监督。二是同级监督弱化。同级之间怕相互监督伤了和气,影响工作。表现在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很难组织实施,实际上同级监督是形同虚设。三是下级监督软化。由于上级负责人往往掌握着相当大的用人权,下级监督怕会影响自己的仕途,因而不敢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显得苍白无力。

(二)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干部群众实行知情监督的渠道不畅。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群众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人为限制。二是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不畅。目前仍然缺少一种能让干部群众畅所欲言的情况反映机制,信息失真、信息滞后、信息匮乏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掌握,造成监督上的被动和不力。三是干部

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如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由于评议方法、评议机制不健全以及评议结果没有很好地与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民主监督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监督体制不顺。一是纪委同级监督难实施。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地方各级纪委实际上主要对同级党委负责,形同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同时,地方各级纪委在人事任免、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完全依赖于同级党委、政府,甚至纪检干部与党政主要领导之间还存在着一些政治、经济、人身依附关系。这种现实状况,使地方各级纪委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说白了就是不敢监督,也监督不了。二是垂直管理部门难监督。由于垂直管理部门的人事管理任免权在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和其他一些监督机构,对出现问题的人或单位,无法采取一些行政处理或组织处理的手段,致使监督的着力点悬空,特别是金融保险等部门地方无党内监督权,从而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怪现象。三是机关部门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由于市县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组织垂直管理没到位,一些机关部门的监督主体在地位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

二、实现党内有效监督的对策及措施

(一)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

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分权,强化内部制约,变“集权”为“民主决策”,规范权力运作,杜绝少数人大包大揽、个人说了算;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建立评议评估机制和有效落实廉政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巡视等制度,形成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批评与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以律已、廉洁用权。

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在监督部位上,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突出强化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耗费国有资产数额大的部位的监督,适当削减这些部门的权力,实行公开透明,管办分离的运作模式。定期对这些部门进行岗位轮换,加强岗位内部的制约机制建设,强化业务和分工的制约,制定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格局。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对于不能实现由市场配臵或市场竞争不充分、垄断性强等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诸如工商税务、土地批租、政府采购、水利城建、规划管理等重点领域,应当积极探索,寻求规律,加强督查,完善制度,防止因垄断引发权力滥用问题。

四是突出重点事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事项,如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大额度资金的管理使用等,设立专门监督机构,抓住关键环节,明确监督内容,确保对重点事项的监督不留空白点。

(二)健全监督制度,构建监督的长效机制。在坚持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基础上,着手建立和完善一些具体的监督制度。

1、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是在推荐提名上,推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和推荐责任制,对领导干部在用人方面失察失误的,要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在考察名额上,根据领导班子换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个别提拔任用等不同情况,经民主推荐,适当扩大差额考察比例。三是在考察程序上,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改“暗箱操作”为公示于众,将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任前公示,如有不良反映,经查实后不予任用。

2、健全集体议事制度。严格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严格决策约束纪律,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和决策失误辞职制。

3、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凡是党内方针政策的形成、党内基本制度的制定,凡属党内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任免,都要以通报、公示、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等适当形式向党员干部公开,方便党员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还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当前监督。

4、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每年根据上级、同级纪委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群众反映的疑点问题、关心的焦点问题,确定具体的述职述廉内容。

进一步丰富述职述廉形式,扩大参与测评的人员范围,以请群众或有关方面的代表对领导干部现场提问、质询的方法,要求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对话和说明,让干部说得清楚,让群众听得明白。同时要加强述职述廉的成果运用。

5、逐步试行询问制度。吸收借鉴质询工作起步较早、成效较好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以科学归纳和总结,探索询问、质询的条件和程序,形成询问和质询提出、确立、处理、反馈等一整套工作机制。

(三)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1、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当前,应抓紧制定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规定,从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等方面界定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明确纪委的组织协调责任,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凸现监督的整体效应。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形成协调和监督合力。

2、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在检察、审计、信访、新闻媒体等单位设立廉政预警联系站,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廉政预警信息。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分析研究,通过廉情分析和廉情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腐败问题。

3、发挥其他监督主体的作用。建立与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党内外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各个监督主体的责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新闻舆论、审计、财经等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

我国当前行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篇四:当前监督

浅谈我国当前行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摘 要】我国当前行政权力监督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有诸多原因导致,本文从我国历史、政治体制、法制建设和思想意识方面对导致我国当前行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诸多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行政权力 监督 主要原因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面。我国当前在行政权力监督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行政权力边界不明晰,行政权力监督体系整体功能不强,行政权力监督法制不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时效性差,行政权力监督渠道不畅通,行政权力监督意识不强。导致出现这些问题,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对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将起到重要作用。我国当前行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的原因

总体上看,在我国封建社会,不管是皇权与相权的相互监督,还是监察机关对皇权的监督或者是谏官对皇权的监督,一直都是处于矛盾与磨合的循环中。在中国古代,因为皇权是至高无上的,所以是无法监督的,不管是相权、监察机关还是谏官,其实对皇权的监督和控制都是极其有限的,作用是微乎其微,更是充满不确定性的。所以在封建官僚体系内,关于监督权是往往是随着皇权而随意漂移、摇摆不定,有效的监督一直就没有真正实现过。又因为受几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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