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评语

上海社保招退工,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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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招退工社保资料大全
篇一:上海社保招退工,25

前言:

网上办理招退工和社保新近转入转出等手续只是针对上海本地人员,其中上海本地第一次缴纳社保需要持相关材料至柜台办理.上海本地员工退工后,单位还需要将退工单交至柜台.(柜台网络受理时间:每月5—25日,最好25日之前办理)

对于外来从业人员,招工备案与社保个人账户建立都需要至外管所办理,外来务工人员退工后,单位应到柜台给他办理退工登记与退保手续。(柜台网络受理时间:每月5—26号,最好25号之前办理)

单位办理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用工登记及退工登记须知

(一)用工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前往区县外管部门为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1、用人单位招用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未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须携带以下材料:

(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表1)。

(2)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表2)。

(3)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表6)。

(4)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用人单位招用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已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须携带以下材料:

(1)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表2)。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申请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应携带:1.区县外管部门盖章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表2)

2.工商银行缴费卡(IC卡) 前往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二)退工登记

用人单位与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前往区县外管部门为其办理退工登记手续:

(1)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表3)(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在办妥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退工登记手续后,应及时前往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手续: (1)区县外管部门盖章的《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表3)

(2)工商银行缴费卡(IC卡)

单位办理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用工登记及退工登记须知

(一)用工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前往区县外管部门为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1、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未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须携带以下材料:

(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表1)。

(2)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表2)。

(3)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表6)。

(4)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已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须携带以下材料:

(1)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表2)。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在进行用工登记的过程中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已同时进行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账户建立的操作,不必另携带材料进行办理。

(二)退工登记

用人单位与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前往区县外管部门为其办理退工登记手续:

(1)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表3)(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在进行退工登记的过程中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已同时进行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账户终止缴纳的操作,不必另携带材料进行办理。

单位办理上海本地户籍员工用工登记及退工登记须知

(一)用工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上海本地户籍从业人员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前往区县所属就业促进中心(或称职业介绍所)为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准备材料: <<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的上海本地户籍从业人员,申请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应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2.企业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3. 申办者需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4.工商银行缴费卡(IC卡)

(一)退工登记

用人单位与上海本地户籍从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前往就业促进中心(或称职介所)为其办理退工登记手续:

(1)正确填写的《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一式三联(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的上海市户籍从业人员,在进行退工登记的过程后应及时前往区县所属社保中心进行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账户终止缴纳的操作

携带材料:1.职介所盖章的《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2.工商银行缴费卡(IC卡)

上海社保招退工,25。

(二)网络办理

.

城保新进申报操作指南

一.业务说明:

网上的新进申报是指对首次参加工作,原来从未建立过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现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由单位依法为职工个人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操作。其中,对于发放当月工资的职工,单位应在当月及时为职工办理代扣代缴当月的社会

保险费的申报。

二.操作步骤:

1. 录入新进人员的公民身份证上的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

2. 点击相应的选项按钮,选择"新进人员的姓名"或"新进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登记码"两者之一录入,然后在对应的录入框中录入该人员公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或其社会保险个人登记码(PID);请注意:字与字之间不要加

入空格或数字、标点符号、特殊符号

3. 点击校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您需核对上述信息并重新录入,或点击页面右下角的"返回"图标,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4. 录入新进人员的联系地址;

5. 录入新进人员的联系地址邮编;请注意:只能录入6位数的数字0~

9

6. 录入新进人员的联系电话;请注意:按区号、主机号、分机号分别

录入数字0~9,无需书写连接符

7. 录入新进人员的户籍地址;

8. 录入新进人员的户籍地址邮编;请注意:只能录入6位数的数字0~

9

9. 选择新进人员的户籍地址所在的区县名称;

10. 录入由您确定的新进人员的序号;请注意:可录入0~9的数字,

最长为10位

11. 录入新进人员开始缴费的实际发生年月,格式为四位的年份加两位

的月份;

12. 录入新进人员的用以确定缴费基数的月平均工资,单位为元;

13. 录入新进人员的用以确定下一社保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的月平均工

资,单位为元(限每年1-3月适用);

14. 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填入"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最多可录入

100个汉字;

15. 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您录入的信息;

16. 待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输入下一条信息按钮,可继续录入第二条信息;或点击输入补缴信息按钮,继续录入该新进人员待新进后的补缴信息

(相关操作详见"城保补缴申报操作指南");

17. 取消按钮清除当前页面的所有录入信息;

18.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返回"图标,可退出页面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19. 如需查询申报结果,可在"社会保险办事网"首页中点击"核定表打印"图标,或直接点击当前页面右下角的"查看结果"图标,进入相关页面查阅最近三个月内的各类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还可打印相应的核定表。

三.录入项解释:

1. 新进人员的身份证号和姓名:指公安部门颁发的公民身份证上的号

码和姓名;

2. 新进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登记码: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个参

保职工指定的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码;

3. 联系地址/邮编:指职工个人常住(或通信)地址及其邮政编码;上海社保招退工,25。

4. 户籍地址/邮编:指职工个人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5. 序号:指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顺序号,不得重号;

6. 实际发生年月:指职工首次建立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个人统筹帐户的缴费起始年月(含补缴年月)。按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参保单位应从发放足月工资的当月起,同时为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对于签订劳动合同在先,迁入本市户籍在后的职工,其实际发生年月按核准入户年月计算;

7. 确定缴费基数的月平均工资:指职工新进单位后,用以确定其本次

缴费基数的上一年或当年(自然年)的月平均工资;

8. 确定下一社保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的月平均工资:指职工新进单位后,用以确定其下一社保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的上一年或当年(自然年)的月平均工资,1月至3月进行网上新进申报的参保单位必须填写此项目,其他月份无需填写。举例:2005年1月份,参保单位在为职工进行网上新进申报时,该项目填写的数字为3000元,则该职工在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

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3000元;

四.办理注意事项:

1. 需录入的信息中,如遇阿拉伯数字或标点符号等信息,请使用西文

半角字符。

2. 网上的新进申报目前暂限于绝大多数的非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申报。即只有通过网上(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下(各区县职介所服务大厅)等申报形式,已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过招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新进

职工,可由单位在网上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新进手续。

3. 单位为新进职工(申报对象)办理网上的新进申报时,申报对象必须是首次参加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业务审核时,将根据单位为其申报的招用工登记备案信息所记载,确定该新进职工的社会保险个人帐户之"参加工作年月"指标项,该职工任何由非本单位申报的招用工登记备案信息,不作为其"参加工作年月"的参考依据,将不予采纳。单位应如实、正确地填上海社保招退工,25。

报申报对象的"就业起始日期"和"缴费起始年月"。

4. 单位为申报对象办理网上的新进申报时,申报对象不仅在申报当月须年满16周岁,还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参加工

作必须年满16周岁。

5. 为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其相应的缴费义务,网上的新进申报对申报对象的年龄上限做了必要的限制:申报对象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者方可在网上进行申报。超出上述年龄段的新进职工,单位可直接到各区县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办理其相关手续。

6. 单位为申报对象办理网上的新进申报时,申报对象必须符合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参保条件,且具有本市非农(常住或集体户口)户籍。本市农

业户籍(或其它户籍)但符合城保参保条件者,及非本市户籍但持本市有效居住证者,单位可直接到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相关手续。

7. 单位为申报对象办理网上的新进申报时,申报对象用以确定缴费基

数的月平均工资必须符合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

8. 若单位未能在当月及时办理职工的新进缴费手续,则需按规定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补缴申报可在提交新进申报后直接点击相应按钮进入补缴页面操作。目前网上的城保补缴申报业务只限于职工的一般性常规补缴,且补缴时限也限制在最近六个月内,具体规则参阅"城保补缴申报操作指南"的相关章节。其它情况下的补缴申报业务,应由单位在办理网上新进申报的

核定后,再至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直接办理。

上海招工退工程序
篇二:上海社保招退工,25

1.原则:当月15日之前入社人员缴纳社保与公积金,15日之后入社人员次月缴纳社保与公积金。

2.公积金每月19日之前支票扣款。

3.社保每月10日、12、15日银行扣款。

4.社保局与招退工备案中心 ,办理日期5日—25日。

上海户籍

1.用工备案:

方式1:长宁区招退工备案中心—办理

1. 《用工备案表》填写,一式三份,盖公章

2. 劳动手册

方式2:网上办理 招退工登记网

2.社保缴纳登记:

方式1:长宁区社保局—办理

*.《用工备案表》(招退工盖过章的)

*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业务办事提示单(公章)

*工商社保缴费卡

*.初缴人员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方式2:网上办理 社会保险网

*.上海户籍人员,可尽量网上办理,可节省路程时间已经排队等待时间。

外省城镇户籍:外省人员目前网上无法办理

1. 用工备案:长宁区招退工备案中心—办理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盖公章

*《个人信息采集表》一份,盖公章

2.社保:长宁区社保局—办理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综保盖过章的)

*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 初缴人员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业务办事提示单(公章)

*工商社保缴费卡

外省农村户籍—招工与社保

长宁区来沪人员就业中心—办理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盖公章

*《个人信息采集表》一份,盖公章

*《照片扫描专用表》一份,盖公章

住房公积金:

网上暂时由王露申报。

网上新进,请提供公积金账号,与身份证号,网上办理。

网上退工,请告知具体离职日期,便于及时终止公积金缴纳

当月交公积金之前,将《退工证明》,《公积金入管清册》,盖公章交到《公积金封存办》进行封存办理。

(一般情况都将离职人员公积金转到住房公积金封存办,若能提供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也可代为转移)

上海户籍-退工备案:

方式1:长宁区招退工备案中心-办理

1. 开具《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一式四份,盖公章

2. 劳动手册,填写用工起始日期,盖公章

3. 退工证明一份单位留存。

4. 退工证明一份交招退工备案中心。

5. 给本人2份退工证明(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档案留存)

6. 劳动手册归还本人。

方式2:可在12333网站办理退工登记,将退工证明寄到《长宁区招退工备案中心》

社保退缴:

方式1:长宁区社保局-办理

1. 退工证明,盖公章

2. 业务办事提示单,公章

3. 工商社保缴费卡

方式2:12333 社会保险网站办理社保转出。

外省户籍:

退工备案:长宁区来沪人员就业中心——办理

1. 开具《退工证明》或者离职证明,盖公章。

2. 《退工备案表》盖公章

3. 先办理退工备案

社保退缴:长宁区社保局—办理

1. 退工证明,盖公章

2. 退工备案表

3. 工商缴费卡

4. 再到长宁区社保局办理社保转出。

外省农村户籍:长宁区来沪人员就业中心——办理 退工备案与社保退缴

1.退工备案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人员招退工、入退保办理流程
篇三:上海社保招退工,25

人员招退工、入退保办理流程

一、 上海城镇、非城镇户籍人员及、新上海人(身份号码为外地号

码,户籍所在地为上海)

(一)招工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退工填写《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二)带着招退工单,去社保局办理入退保事宜

1、初次办理入保,需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新上海人需户口簿复印件)+《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

2、原单位办理过社保,入保时,只需《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去社保局办理。

3、退保时,只需《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去社保局办理。

二、外来城镇、非城镇人员

(一)招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城镇一式三份,非城镇一式二份)、身份证复印件

(二)退工填写《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城镇一式三份,非城镇一式二份)

(三)带着招退工单,去社保局办理入退保事宜(只限外来城镇户籍人员,外来非城镇户籍不需办理)

1、初次办理入保,需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2、原单位办理过社保,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3、退保,只需《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

上海招退工手续办理
篇四:上海社保招退工,25

上海用工、退工手续办理

职介所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介绍

(一)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1、新注册、在社保中心未开户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劳动手册,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单位基本情况表”、“网上办事承诺书”并且加盖单位公章,至各区(县)职业介绍所招退工窗口办理。(单位可至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职业介绍所办理)

2、已开户单位须携带劳动手册,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至职业介绍所招退工窗口办理。

(二)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1、员工档案由单位保管的单位办理退工,须携带档案材料,并且填写“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至单位所在地职业介绍所招退工窗口办理。

2、 员工档案由职业介绍所代为保管的,只需填写“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至档案保管职业介绍所办理即可。

(三)单位招用本市员工的档案管理办法:

本单位须有党委或党总支才有资格保管员工的档案,如有上级单位,且上级单位也有党委或党总支的也可以由上级单位代为保管(上级单位需开具相关证明)。以上条件皆不符合的,可与办理招退工的职业

介绍所签订“档案管理协议书”,每年年底按照档案份数收取管理费,私营民营企业100元/人•年,其它性质企业200元/人•年。

(四)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对象范围:

1、本市失业、无业、协保、养老、固定制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

2、外省市持有人事局审核的公安局签发的,且编号为“CW9”开头的居住证人员。

3、由人事局、劳动局办理外省市人才引进和调动回沪的就业人员。(此类人员在办理用工登记的同时办理劳动手册)

(五)应届毕业生办理劳动手册:

各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受理三校生及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办理劳动手册,本人或家长需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张1寸照片办理,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若在职业介绍所办理的可当场领取)。办理劳动手册之后发放“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告知其将学校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职业介绍所。

初中、高中、各类学校结业学生一般须将个人档案先转至户口所在地职业介绍所之后方可办理劳动手册。

(六)档案管理:

1、本市失业、无业人员户口迁移转档:

(1)已办理本市户籍迁移手续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至迁

出地或迁入地职业介绍所或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已办理外省市户籍迁移手续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外省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劳动手册、本人申请至档案所在地职业介绍所或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档案转移 。

2、各类人员调档:

(1)事业单位录用调档,须凭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上海社保招退工,25。

(2)企业单位录用调档,须凭企业党总支或党委档案保管证明、经办人有效证件。

(3)学生录取学校调档,须凭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被调档人员的身份证号。

(4)外省市就业人员调档(原则上户籍未转无须调档),须凭外省市就业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申请(注明:因何原因转档、档案转出后果自负、档案接受方地址及邮编)。

(七)单位修改招退工时间:

单位如发现办理员工招退工手续时日期有误的,可至受理区(县)招退工窗口更改,单位须携带要求修改申请书和原始办理凭证。

(八)固定制职工办理劳动手册:

1984年9月前社会招工进单位或1995年1月1日前学校分配进单位,且1996年8月1日之后未发生过工作调动的人员符合申办《固定制职工劳动手册》,企业仅限国有、全民、集体企业。(因各种原因企业转制,但原企业未办理退工的人员也可)

企业可在单位就近的职业介绍所招退工窗口办理,办理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填写一式二联的“企业原固定制职工申领劳动手册名册”,手册当场发放。 固定制职工持该劳动手册可至其他单位参加全日制、非全日制就业,就业单位须携带该员工劳动手册至当地职业介绍所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九)网上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

1、单位上网办理招退工手续须先填写“网上办事承诺书”,并且携带营业执照和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前往职业介绍所开通密码后方可上网办理,密码为6位阿拉伯数字,单位可以上网自行修改密码。

2、单位上网办理招退工手续的时间限制:招工日期距办理日期60日内,退工日期距办理日期30日内均可上网办理。

3、单位在网上办理招退工手续后的,可在“招退工结果查询”中查找办理成功与否,如果显示办理成功后方可至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4、单位在网上办理招工手续且已成功的,无需填写“上海市单位招

用从业人员名册”至职业介绍所再次办理。单位在网上办理退工手续且已成功的,须填写“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携带员工档案在7个工作日之内前往职业介绍所办理退档手续,如果档案是职业介绍所代保管的,只要将退工证明邮寄或送至职业介绍所即可。

(十)其它

1、办理外出就业登记卡

本区失业人员到外省市就业,办理外出就业登记卡的,失业人员需带好本人户口薄、劳动手册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先办理“失业证明”。再带好“失业证明”、《劳动手册》、档案保管费50元到区职介所办理。

2、档案代管单位员工工龄认定(略)

3、案代管单位在办理员工亲属关系公证、工作经历公证、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

均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其相关表格

4、单位或档案代管单位政审阅档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证件

5、档案在职介所人员,在办理有毒有害工龄认定需复印材料时,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证件。

6、档案在区职介所的人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提

供:

外来人员招退工操作指南(已办过初始信息)
篇五:上海社保招退工,25

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备案系统操作说明

目录

第一节 登录

第二节 招工登记

第四节 招退工结果查询

第一节 登录

单位通过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子网“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网”(网址/retype/zoom/b513192ebd64783e09122bbd?pn=1&x=0&y=43&raww=927&rawh=521&o=png_6_0_0_176_725_622_350_893.25_1263.375&type=pic&aimh=269.7734627831715&md5sum=05d31c9d6cd4a7a0f89f34d1fcb6aed2&sign=d246e7af29&zoom=&png=0-31174&jpg=0-0" target="_blank">

单位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备案系统。在用户名栏中输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单位网上办事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单位首次登陆后需对《<就业登记备案系统(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网上办事承诺书》进行仔细阅读,同意相关条款的,可点击屏幕下方按钮,进入操作页面。

【友情提示】用人单位如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相关部门签订“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并取得办事密码的不必重复申请,即可凭此密码在本网站办理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尚未申请密码的用人单位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等资料,前往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或职业介绍所进行申请。

第二节 招工登记

点击“招工登记”菜单进入招工登记操作页面。

一、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在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栏中分别输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友情提示】单位招用的外来人员应当已经在本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门办理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同时,单位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应当与本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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