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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出口哪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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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出口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蔬菜出口哪些国家

蔬菜出口情况调研报告

我国蔬菜出口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日益活跃,近10年来增长势头强劲,贸易顺差居农产品贸易顺差之首,2009年在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到129.6亿美元的情况下,我国蔬菜出口却创造了66.7亿美元的顺差。高于渔业(贸易顺差54.4亿美元),畜牧业(贸易逆差26.9亿美元),出口发展势头良好。

一、从出口总额来看:我国蔬菜出口持续大幅增长, 出口量年递增70万吨以上,2009年累计出口802.70万吨,比2000年增加482.40万吨,增长了1.67倍;出口额67.70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了1.74倍;2009年1—12月,出口802.7万吨,同比下降2.0%;出口额67.7亿美元,同比增长5.2%,呈量减额增态势。进口8.8万吨,同比下降15.3%;进口额1.0亿美元,同比下降10.9%。贸易顺差66.7亿美元,同比扩大5.5%。

山东省是中国蔬菜出口第一大省,通过与山东省蔬菜出口量做比较我们可以更清楚地发现河南蔬菜出口在量上存在的差距:山东省年蔬菜出口量一般在100万吨以上,而河南省年蔬菜出口量则多为十几万吨,山东省年蔬菜出口量平均为河南省蔬菜年出口量的数十倍 就河南省而言:从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前8个月,河南省出口蔬菜及蔬菜制成品价值1.4亿美元,同比增长71.6%。截 至今年8月,河南省获得蔬菜及制成品出口资格的企业52家,在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出口蔬菜基地31家,种植面积13万亩。

二、从产品结构来看:鲜或冷藏蔬菜、冷冻蔬菜、腌渍蔬菜、什锦蔬菜等加工保藏类蔬菜和干(脱水)蔬菜是出口主体,但随着我国蔬菜保鲜和初加工技术与条件的不断提高,出口蔬菜产品结构有所变化,在保持传统产品类型和品种优势的基础上,正向国际蔬菜消费主流靠拢,产品结构有所改善。2000年—2009年鲜冷冻蔬菜出口量从占蔬菜出口总量的53.0%上升至74.3%,增长了21.3个百分点,腌渍等加工类蔬菜出口量由占出口总量的40.2%下降至30.0%,下降了10.2个百分点;干(脱水)蔬菜出口量由占总出口量的6.5%下降至4%,以出口金额比例看,加工保藏蔬菜仍为金额主干,2009年鲜冷冻蔬菜出口额26.3l亿美元,占蔬菜出口金额的38.36%,加工保藏蔬菜出口额30.15亿美元,占蔬菜出口金额的44.53%,干蔬菜出口额11.24亿美元,占蔬菜出口金额的16.60%。

就河南而言,出口蔬菜加工程度较低,以鲜或冷藏蔬菜为主,但自2007年以来,鲜或冷藏蔬菜出口比重逐年下降,平均比重为45%。干蔬菜次之平均比重占40%,罐头蔬菜位列第三,平均比重占到13%,其他类型产品所占比重甚小。

三、从蔬菜品种来看:中国出口蔬菜的品种也比较集中,贸易主要集中于几个传统的优势蔬菜大类当中(表1)。2007年度,蔬菜出口额过亿美元的蔬菜类别有0703鲜或冷藏洋 葱、青葱、大蒜、韭葱等葱属蔬菜,0706鲜或冷藏的胡萝卜、萝卜、色拉甜菜根等食用根茎,0709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0710冷冻蔬菜(不论是否蒸煮),0711暂

时保存的但不适宜直接食用的蔬菜,0712干制蔬菜和0713脱荚的干豆(不论是否去皮或分瓣)等7个大类的蔬菜产品。其中0706鲜或冷藏的胡萝卜、萝卜、色拉甜菜根等食用根茎贸易额增速最快,2002~2007年平均年增长率达到31.37%,其次是0703和0712组的蔬菜,这也是中国出口蔬菜份额最大的两类产品,年平均增长率分别达到26.73%和25.01%,近年来的出口额都在10亿美元左右,且一直呈现增长趋势。2007年,7个类别产品组的出口额占到蔬菜出口总额的93.58%。其他蔬菜类别虽然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不大,但其增幅都普遍较高,贸易趋势较为乐观。

就河南省而言,出口产品主要为大蒜、洋葱、蘑菇等。累计位居前10位的品种为:鲜或冷藏蒜头、其他鲜或冷藏大蒜、鲜或冷藏洋葱、冷冻蔬菜、鲜或冷藏花菜及硬花甘蓝、其他鲜或冷藏食用芥菜类蔬菜、鲜或冷藏马铃薯、盐水的其他蔬菜及什锦蔬菜、鲜或冷藏胡萝卜及萝卜、未列名鲜或冷藏蔬菜。此十种蔬菜占我省蔬菜总出口的96.59%,其中蒜头占72.59%,大蒜占10.51%。

出口蔬菜常用处理方式及品种对照:

(1)鲜菜 :萝卜、结球白菜、冬瓜、竹笋、洋葱、大蒜、山药(淮山)、芋、生姜、蘑菇、木耳、香菇、青花椰菜、结球芥菜、菜心(茎用莴苣)、花椰菜、石刁柏(芦笋)、牛蒡

(2)腌渍 :榨菜、萝卜干、黄瓜、蘑菇

(3)罐头 :草菇、金针菇、蘑菇、香菇、菜豆、竹笋、乳黄瓜、雪菜、荸荠、豆芽菜、莴苣、芦笋、豌豆

(4)干菜 :干辣椒、金针菜、香菇、木耳、藕粉、荸荠、莲藕、南瓜籽、西瓜籽、笋干

(5)速冻菜 蒜苔、毛豆、青花椰菜、芋艿、马铃薯、蚕豆、豌豆、菜豆、菠菜、花椰菜、黄秋葵

四、从出口目的地来看:蔬菜出口的集中度仍然比较高。2007年蔬菜出口额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亚洲的日本(9.5142亿美 元)、韩国(2.8278亿美元)、印尼(2.3878亿美元)、马来西亚(2.5124亿美元)和香港(1.4161亿美元),欧美地区的美国 (3.672.9亿美元)、俄罗斯(1.2968亿美元)、意大利(1.2810亿美元)、德国(1.2070亿美元)、新西兰(0.9070亿美元)。 这些国家和地区历来是中国蔬菜重要的出口市场。地缘优势加之中国得天独厚的蔬菜生产优势,亚洲邻国今后依然会是中国蔬菜的主要出口市场。而在已有的欧美地区市场基础上,一旦全球贸易谈判在市场准入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蔬菜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市场空间将会很大。

就河南而言,河南省蔬菜出口遍及世界许多大洲和国家,从大洲分布来看,主要集中于亚洲、欧洲和北美洲,这三个大洲的年蔬菜出口量占到河南省蔬菜年出口总量的近九成;从具体国家来看,亚洲的日本、韩国、香港是河南蔬菜的主要出口国家,每年河南蔬菜出口到这三个国家的数量占到河南省全部蔬菜出口量的近三分之一,印尼则是河南省大蒜的主要出口地区。河南省出口到日本的蔬菜品种主要是新鲜蔬菜和冷冻蔬菜,包括甘蓝、菠菜、萝卜、木耳、辣椒、西红柿、

蔬菜出口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篇二:蔬菜出口哪些国家

蔬菜出口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检疫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2.输入国家或地区和中国的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3.两国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协议、备忘录和我国参加的地区性或国际性植保检疫公约的有关规定。

4.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有关条款。

【备案申请】

3.CIQ植检处具体承办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及加工厂库登记备案申请

4.出口蔬菜企业或外贸代理应向ciq植检处就出口蔬菜事项提出申请,并填写《出口蔬菜种植基地登记申请表》、《出口蔬菜加工厂库检疫卫生申请表》。

5.CIQ植检处安排工作人员到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加工厂库进行考核。

四、报检

1.报检范围:1.3项所列明范围

2.报检时应索取并审核的单据

3.出境货物报检单

4.信用证及合同副本

5.装箱单、运(提)单、发票

6.如属于代理性质的需提供报检委托书

7.包装性能结果单

8.出口蔬菜厂检单

9.出口蔬菜加工厂库的《登记备案证》及《出口蔬菜种植基地登记表》复印件

五、现场检验检疫与采样

1.蔬菜品名、品种、重量、数量与报检所附单证是否相符。

2.蔬菜色泽、气味、口味是否正常。

3.蔬菜菜体是否均匀洁净、规格是否与合同要求相符。

4.蔬菜是否腐烂变质。

5.蔬菜是否有生活害虫或虫蚀。

6.内外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是否适合长途搬运及运输。

7.包装标记是否准确无误。

8.运输集装箱是否清洁、密闭。

9.需做农残检测项目的,根据有关规定采样。采样后应及时确定检验项目,填写送检单并送样,同时做好法定留样。

10.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现场检验检疫工作记录。

六、出口蔬菜放行

1.检验检疫人员应根据现场检验检疫及实验室检验结果(需做农残检测项目的),进行综合判定。

2.对判定合格的出口蔬菜进行检验检疫结果录入,填写出口蔬菜检验检疫原始记录,拟制植物检疫证书稿。

3.完成的检验检疫原始记录及植物检疫证书稿交科长审核及科长签发后,提交检务科

我国蔬菜出口中的问题及对策
篇三:蔬菜出口哪些国家

经济管理学院蔬菜出口哪些国家。

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专 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班 级: 1209111

学 号: 41

时 间: 2015.12

指导教师: 王彦蔬菜出口哪些国家。

蔬菜出口知识
篇四:蔬菜出口哪些国家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引人瞩目。农业关系到国计民生,近年来,蔬菜出口在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中一枝独秀,出口逐年增长,出口品种日趋多样化,出口市场日益扩大;全球蔬菜需求量的增加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又为我国的蔬菜出口提供了新的机遇,但蔬菜出口业务的发展中仍然问题重重,其中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及蔬菜出口已经构成了重大的影响。

到2000年,我国蔬菜播种面积已占世界总播种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产量已占全球总产量的60%左右,成为世界第一大蔬菜生产国。2003年,我国蔬菜类出口总金额21.99亿美元,约占种植业出口总金额的1/3。在种植业产品进出口总逆差10亿多美元的条件下,蔬菜顺差达19.67亿美元,占农林牧渔业顺差43.75亿美元的44.8%,居出口农产品之首。但是,我国蔬菜出口目前面临绿色壁垒的严峻挑战。由于蔬菜种植业早期发展只关注数量的增长,忽视对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其质量安全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导致我国出口到发达国家的蔬菜因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超标而遭拒收、扣留,终止合同或停止进口的事件屡屡发生,并呈上升趋势。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通过关税、配额和外汇限制调节进出口的措施不再采用,而在一些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又缺乏经验,当面对发达国家严格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植物检验检疫标准、技术法规和认证认可制度等构成的绿色壁垒时,出口所面临的压力和承受的影响是巨大的。国际社会制定了近160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各国制定的环保法规也越来越多。有关食品安全的限量标准更是成千上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订了近万个限量标准,美国、日本和欧盟关于农药和环境污染物的标准就有数千项。2002年1月到11月,美国拒绝我国产品共计1283批次,其中食品、农产品占一半以上。2003年日本对我国蔬菜实行限制,多以农药残留超标、抗生素问题为借口,使我国蔬菜贸易造成惨重损失。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国应深入开展绿色壁垒的相关研究,针对蔬菜生产、加工和经营等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应对措施,寻找蔬菜出口跨越绿色壁垒的途径。

一、蔬菜生产贸易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的蔬菜种植面积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03年的播种面积18000千公顷,比1996年的10500千公顷增长了70%。与此同时,我国蔬菜的总产量也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2003年我国蔬菜总产量达到5.4亿吨,比1996年的3亿吨增长了80%。

我国的蔬菜出口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也逐年增加。特别是1993年后,蔬菜出口量逐年增长。1998年我国蔬菜出口量为进口量的30多倍,出口金额是进口金额的50多倍。2000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35.4亿美元,其中蔬菜出口314.6万吨,出口额20.34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额的15%。

我国蔬菜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俄罗斯及东南亚各国,其中日本是我国蔬菜的最大进口国,平均每年需从我国进口各类蔬菜30多万吨,价值3亿多美元。我国蔬菜出口具有产量大、品种多、成本低的国际竞争优势。从国际市场需求点关注领域之一,包括致病病原看,国外市场仍有很大空间,美国、欧盟经济形势较好,东南亚经济在复苏,而日韩等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农业呈现萎缩态势,这将使他们对蔬菜需求增大。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

1.针对我国蔬菜出口,发达国家设置绿色壁垒的形式。

加入WTO后虽然给我国蔬菜出口带来很多机遇,但挑战也较为严峻。国外对入境蔬菜提出更为严格的卫生、安全、生态、包装等检验检疫要求,同时我国还要应对复杂甚至苛刻的国外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蔬菜出口哪些国家。

食物中潜在的痕量污染物是重点关注领域之一,包括致病病原菌、痕量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真菌毒素类、海藻毒素类、植物源毒素、兽药残留类和食品添加剂等七类。

欧盟、美、加、日等发达国家正在或者已经制定了包括致病病原菌、痕量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真菌毒素类、海藻毒素类、植物源毒素、兽药残留类和食品添加剂等七类食物中潜在痕量污染物控制标准。而我国对于许多农产品和食品中痕量有机污染物的检测方法尚没有建立。这些环境污染物最有可能被当作技术壁垒加以设置而对我国的蔬菜产品出口造成桎梏。

此外,卫生检疫制度也是影响我国蔬菜出口的重要因素。如日本的“植物检疫法实施规则”使我国的大部分蔬菜和瓜果类产品被禁止。

2.绿色壁垒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

欧盟、美国、日本是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占总损失的95%。其采取的主要方式是“提高标准”、“增加检验检疫项目”和“变化技术法规”等。

我国出口蔬菜因有有害物质超标引发的拒收、退货、索赔现象时有发生。不少企业的农产品被欧洲取消注册资格,而且今后很难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

近年来特别是入世后,由于我国出口蔬菜深加工水平、质量、新鲜度和进口国“绿色壁垒”影响,为与美国等蔬菜出口商竞争,一再压低价格,出现“量增价减”现象,蔬菜出口在数量上稳步增长,但单位出口金额却在下降。从蔬菜出口的总体趋势来看,虽然蔬菜出口量不断增加,但其单价下降得却很快,以至出口量增

加所带来的出口增加额已经不能补偿价格降低带来的出口减少额,结果是蔬菜贸易额从1995年的21.8亿美元下降到1999年的19.6亿美元。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1年底前,仅我国出口日本的蔬菜就有96批次被日本海关检出农药残留超标。2002年1月,日本突然宣布将1月份定为“我国产蔬菜检查强化月”,在全国各检疫站重点查验来自我国的蔬菜,检测项目包括甲胺磷、敌敌畏、氯氧菊脂等。从冷冻菠菜中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在到5月为止抽检的944件菠菜中,发现有42件残留农药超标,来自我国的超标蔬菜达575吨。据称,菠菜被检测出来的残留农药大多是杀虫剂毒死蝉,日方规定的标准是

0.Olppm,但我国的菠菜中检出的含量最高可达这一标准的250倍,也就是说,达到2.5ppm。据我国国家海关总署统计,2002年1至7月我国对日出口保鲜蔬菜的出口量同比下降28%,冷冻菠菜出口严重受阻;截至10月对日蔬菜出口量和出口额,同比仍然减少8.49万吨和2600.68万美元,降低了7.88%和2.86%。此外,2002年6月,韩国农协向韩国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把对我国大蒜实施制裁措施的限期从2002年12月延长到2006年底。三、蔬菜出口跨越绿色壁垒的障碍

1.我国质量控制标准尚未与国际接轨。

据统计,由于国外设置绿色技术壁垒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值与前几年相比下降了1/3。作为评价蔬菜安全质量重要指标的农药残留限量在国际上的控制越来越严,成为蔬菜商品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20世纪80年代,我国即着手进行农药最高残留量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制定工作。我国现有常用农药约200种,迄今为止,先后制定了78种农药205项国家强制性限量标准,其中关于蔬菜的共有39个农药品种43项标准。

近年来,为了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批准发布了8项有关农产品安全质量系列国家标准,其中包括《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和《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两项标准。

但是,从我国国家标准与FAO(世界粮农组织)/WHO(世界卫生组织)食物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的对比分析上来看,首先是标准数量上,我国国家标准远远少于CAC标准。

蔬菜出口哪些国家。

其次是CAC标准中,对于蔬菜的分类较细,基本上是针对每个蔬菜品种制定标准,而国家标准相对笼统。乐果在蔬菜上的MRL值(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国家标准统一定为1,而CAC标准中只有菠菜、番茄、胡萝卜、芹菜的MRL值为1,其他品种蔬菜的MRL值则与国家标准不一致。

第三是在我国现行的43项强制性标准中,存在三种情况:一是国家标准与CAC标准一致,MRL值相同。二是国家标准低于CAC标准,在《无公害蔬菜安全要

求》国家标准中规定,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久效磷、氧化乐果、克百威和涕灭威8种高毒、高残留农药为不得检出品种。这项规定严于CAC标准。此外,还有一些农药在某个蔬菜品种上的MRL值低于CAC标准。三是国家标准高于CAC标准,如亚胶硫磷、乙烯菌核利等。

第四是在我国国家标准中已制定限量标准的农药品种中,有部分农药在CAC标准中尚未制定蔬菜的MRL值。这些农药包括敌百虫、敌敌畏、二氯苯醚菊酯、粉锈宁、克螨特、六六六等共14种。第五是国家标准中对于新品种蔬菜如羽衣甘蓝、球茎茴香、小黄瓜、甜椒、菊苣芽菜等缺乏相应农药残留限量的规定。近年来,蔬菜新品种不断引进和生产,应尽快制定这些品种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综上所述,我国蔬菜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国家标准无论从数量、限量水平还是标准分类等方面与国际标准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2.产品结构不合理,生产加工销售各自为政,蔬菜质量难以保障。

我国早期出口蔬菜大部分是初级产品,缺少加工,包装档次较低,因而价格较低,某些农产品出口基本上是被动出口,加上栽培水平较差,农民以内销的标准生产出口蔬菜,因而产品质量差,致使我国出口蔬菜销路不畅,价格低廉。近年来部分地区已建立公司加农户模式的生产基地,或区域化种植的模式,基本形成资源和要素合理配置,保障了高质量和高效益的产品,但仍有部分地区贸、工、农仍然是分离的,各自为政、互不通气,使产品安全得不到保障。

3.WTO相关规则对我国蔬菜出口带来潜在影响。

一个问题是产品安全性检测协议。我国加入WTO后,其框架下的产品安全性检测协议正式适用于我国的对外贸易。各进口国对蔬菜产品的安全性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随着绿色消费的兴起,人们对清洁生产产品的呼声日益急切,各国对蔬菜产品安全性检测的标准也不断提高。一些新的农药或其他农业化学品新增列入检测对象,部分农用化学品的最高限量大幅降低,对微生物检测的要求也具有同样特点。

另一个问题是取消出口补贴承诺。加入WTO后,我国承诺取消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实物补贴以及发展中国家可以享有的对出口产品的加工、仓储、运输的补贴。这也造成我国蔬菜在某些国际市场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影响国际竞争力的发挥。

四、蔬菜出口跨越绿色壁垒的对策建议

虽然目前蔬菜出口受到国际上许多国家技术壁垒和贸易保护政策的限制,但是只要善于开发、善于经营,及时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确保质量安全,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产业化,积极跨越绿色壁垒,我国蔬菜出口还是大有潜力的。但

是,要把这种巨大潜力变为现实,我国蔬菜出口必须突破国际市场的“绿色壁垒”,这需要我们必须按照国际食品卫生标准,大面积地解决蔬菜生产安全问题。

1.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

首先应该尽快建立技术性壁垒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国外环境认证标准的研究,收集国外绿色壁垒的措施,要特别注意主要贸易国可能采取哪些技术壁垒措施,或正准备采取哪些措施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使其能及早做好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或避免我国出口蔬菜遭受的损失。要利用WTO有关协议规则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工作。如利用WTO咨询处收集资料资,了解各成员国政府采取技术措施的细节,为国内企业提供服务,以便积极采取措施,使我国蔬菜出口尽快跨越绿色壁垒。

2.建立卫生标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推行操作规范制度。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安全质量和卫生标准体系。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标准和有关发达国家的标准,结合我国实际,逐步制定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检测方法。在蔬菜生产基地推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抓住蔬菜安全卫生问题的关键控制点,规范生产基地农药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无农药污染;对农药的购进、领用以及保管实行登记制度,对专职植保员实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

3.建立完善的TBT体系,提高蔬菜出口竞争力。

建立完善的TBT(WTO动植物卫生检疫协定)技术体系,尤其是SPS(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技术体系,是提高蔬菜出口竞争力和规范蔬菜进口的重要手段。在认真研究WTO有关规则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国外TBT措施,充分利用WTO有关协议赋予的权利,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指标、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4.分步推进蔬菜产业化、集约化、国际化经营。

要提高蔬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蔬菜生产方式必须向专业协会、股份合作制、企业化规模租赁经营转变。但由于蔬菜产业作物种类多、分布广,产业化、集约化、国际化经营难度大,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要突出重点,分布推进。近期可先从重点出口产品做起,如蘑菇类产品、蔬菜罐头、鲜或冷藏大蒜、姜、洋葱及青葱、胡萝卜及萝卜、番茄及番茄制品、菠菜、山药等产品,出口比较优势很强,应在优势生态区加快发展,形成创汇蔬菜优势产业带和产业群。另外,还必须深化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培育民营蔬菜产业经济合作组织,鼓励贸工农一体化和集团化经营,创建与国际化、品牌化相适应的高度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同时理顺贸易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高效、快捷的农产品出口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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