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散文

张爱玲散文《爱》读后感:张爱玲散文精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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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玲写过很多经典的散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张爱玲散文精选原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张爱玲散文精选原文【1】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①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瓦格涅,通译为瓦格纳(Richard Wagner,1813-1883),德国作曲家、文学家,一生致力于歌曲创作,代表作有《尼伯龙根指环》等。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画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我懊侮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饱,爬满了蚤子。

  张爱玲散文精选原文【2】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胎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嗯,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熏风’的‘熏’。”《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开骄散并行的阳湖派①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阳溯源,清代散文流派。乾隆、嘉庆间,挥敬、张惠言等人开创。挥敬为江苏阳湖(今武进)人,响应者亦多为该县人氏,故名。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己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罢!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罢!——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比道:“回到童话里去!”在《自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

  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荣莉香片》、《心经》、《玻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张爱玲散文精选原文【3】

  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看看中国的一切,也不失为一桩有意昧的事。头上搭了竹竿,晾着小孩的开档裤;柜台上的玻璃缸中盛着“参须露酒”;这一家的扩音机里唱着梅兰芳;那一家的天线电里卖着癞疥疮药;走到“太白遗风”的招牌底下打点料酒……这都是中国。纷坛,刺眼,神秘,滑稽。多数的年轻人爱中国面不知道他们所爱的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无条件的爱是可钦佩的——唯一的危险就是:迟早理想要撞着了现实,每每使他们倒独一口凉气,把心渐渐冷了。我们不幸生活于中国人之间,比不得华侨,可以一辈子安全地隔着适当的距离祟拜着神圣的祖国。那么,索性看个仔细吧!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观光一番吧。有了惊讶与眩异,才有明了,才有靠得任的爱。

  为什么我三句离不了京戏呢?因为我对于京戏是个感到浓厚兴趣的外行。对于人生,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吧?我单拣了京戏来说,就为了这适当的态度。

  登台票过戏的内行仕女们,听见说你喜欢京戏,总是微微一笑道:“这京戏东西,复杂得很呀。就连几件行头,那些个讲究,就够你研究一辈子。”可不是,演员穿错了衣服,我也不懂,唱定了腔,我也不懂。我只知道坐在第一排看武打,欣赏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五色裤管里露出玫瑰紫里于,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还有那惨烈紧张的一长串的拍板声——用以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的一身冷汗,没有比这更好的音响效果了。

  外行的意见是可珍贵的,要不然,为什么美国的新闻记者访问名人的时候总拣些不相干的题目来讨论呢?譬如说,见了谋杀案的亥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当然是为了噱头,读者们哈哈笑了,想着:“我比他懂的多。名人原来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一半却也是因为门外汉的议论比较新鲜戆拙,不无可取之点。

  然而为了避重就轻,还是先谈谈话剧里的平剧吧。《秋海棠》一剧风靡了全上海,不能不归功于故事里京戏气氛的浓。紧跟着《秋海棠》空前的成功,同时有五六出话剧以平剧的穿插为号召。中国的写实派新戏剧自从它的产生到如今,始终是站在乎剧的对面的,可是第一出深人民间的话剧之所以得人心,却是借重了平剧——这现象委实使人吃惊。

  为什么京戏在中国是这样地很深蒂固与普及,虽然它的艺术价值并不是毫无问题的?

  《秋海棠》里最动人的一句话是京戏的唱词,而京戏又是引用的鼓儿词:“酒逢知己干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烂熟的口头掸,可是经落魄的秋海棠这么一回昧,凭空添上了无限的苍凉感慨。中国人向来喜欢引经据典。美丽的,精警的断句,两千年前的老笑话,混在日常谈吐里自由使用着。这些看不见的纤维,组成了我们活生生的过去。传统的本身增强了力量,因为它不停地被引用到的人,新的事物与局面上。但凡有一句适当的成语可用。中国人是不肯直截地说话的。而仔细想起来,几乎每一种可能的情形都有一句合适的成语来相配。

  替人家写篇序就是“佛头着粪”,写篇跋就是“狗尾续貂”。我国近年来流传的隽语,百分之九十就是成语的巧妙的运用,无怪乎中国学生攻读外国文的时候,人手一篇“俗谚集”,以为只要把那些断句合文法地连缀起来,便是好文章了。

  只有在中国,历史仍于日常生活中维持活跃的演出(历史在这里是笼统地代表着公众的回忆)。假使我们从这个观点去检讨我们的口头掸,京戏和今日社会的关系也就带着口头掸的性质。

  最流行的几十出京戏,每一出都供给了我们一个没有时间性质的,标准的形势——丈人嫌贫爱富,子弟不上进,家族之爱与性爱的冲突——《得意缘》、《龙风呈样》、《四郎探母》都可以归入最后的例子,有力地证实了“女生外向”那句话。

  《红鬃烈马》无微不至地描写了男性的自私。薛乎贵致力于他的事业十八年,泰然地将他的夫人搁在寒窑里像冰箱里的一尾鱼。有这么一天,他突然不放心起来,星夜赶回家去。她的一生的最美好的年光已经被贫穷与一个社会叛徒的寂寞给作践完了,然而他以为团圆的快乐足够抵偿了以前的一切。他不给她设身处地想一想——他封了她做皇后,在代战公主的领土里做皇后!在一个年轻的,当权的妻的手里讨生活!难怪她封了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她没这福分。可是薛平贵虽对女人不甚体谅,依旧被写成一个好人。京戏的可爱就在这种浑朴含蓄处。

  《玉堂春》代表中国流行着的无数的关于有德性的的故事。良善的是多数人的理想夫人。既然她仗着她的容貌来谋生,可见她一定是美的,美之外又加上了道德。现代的中国人放弃了许多积习相沿的理想,这却是一个例外。不久以前有一张影片《香闺风云》,为了节省广告篇幅,报上除了片名之外,只有一行触目的介绍:“贞烈向导亥。”

  《乌盆计》叙说一个被谋杀了的鬼魂被幽禁在一只用作便桶的乌盆里。西方人绝对不能了解,怎么这种污秽可笑的,提也不能提的事竟与崇高的悲剧成分掺杂在一起——除非编戏的与看戏的全都属于一个不懂幽默的民族。那是因为中国人对于生理作用向抱爽直态度,没有什么不健康的忌讳,所以乌盆里的灵魂所受的苦难,中国人对之只有恐怖,没有僧嫌与嘲讪。

  “姐儿爱俏”每每过于“爱钞”,于是花钱的大爷在《乌龙院》里饱尝了单恋的痛苦。剧作者以同情的笔触勾画了宋江——盖世英雄,但是一样地被女人鄙夷着,纯粹因为他爱她而她不爱他。最可悲的便是他没话找话说的那一段:

  生:“手拿何物?”

  旦:“你的帽子。”

  生:“嚎,分明是一只鞋,怎么是帽儿呢?”

  旦:“知道你还问!”

  逸出乎剧范围之外的有近于杂耍性质的《纺棉花》,流行的《新纺棉花》只是全剧中抽出的一幕。原来的故事叙的是因奸致杀的罪案,从这阴掺的题材里我们抽出来这轰动一时的喜剧。中国人的幽默是无情的。

  《新纺棉花》之叫座固然是为了时装登台,同时也因为主角任意唱两支南腔北调的时候,观众偶然也可以插嘴进来点戏,台上台下打成一片,愉快的,非正式的空气近于学校里的游艺余兴。京戏的规矩重,难得这么放纵一下,便招得举国若狂。中国人喜欢法律,也喜欢犯法。所谓犯法,倒不一定是杀人越货,而是小小的越轨举动,妙在无目的。路旁竖着“靠右走”的木牌,偏要走到左边去。《纺棉花》的犯规就是一本这种精神,它并不是对于平剧的基本制度的反抗,只是把人所共仰的金科玉律佻挞地轻轻推揉一下——这一类的反对其实即是承认。

  中国人每每哄骗自己说他们是邪恶的——从这种假设中他们得到莫大的快乐。路上的行人追赶电车,车上很拥挤,他看情形它是不肯停了,便恶狠狠地叫道:“不准停!叫你别停,你敢停么?”——它果然没停。他笑了。

  据说全世界惟有中国人骂起人来是有条有理,合逻辑的。英国人不信地狱之存在也还咒人“下地狱”,又如他们最毒的一个字是“血琳琳的”,骂人“血淋琳的驴子”,除了说人傻,也没有多大意义。不过取其音调激楚,聊以出气罢了。中国人却说:“你敢骂我?你不认识你爸爸?”暗示他与对方的母亲有过交情,这便给予他精神上的满足。

  《纺棉花》成功了,因为它是迎合这种吃豆腐嗜好的第一出戏。张三盘问他的妻,谁是她的恋人。她向观众指了一指,他便向台下作揖谢道:“我出门的时候,内人多蒙照顾。”于是观众深深感动了。

  我们分析平剧的内容,也许会诧异,中国并不是尚武的国家,何以武戏占绝对多数?单只根据《三国志演义》的那一串,为数就可观了。最迅疾的变化是在战场上,因此在战争中我们最容易看得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处事的态度。楚霸王与马谡的失败都是浅显的教训,台下的看客,不拘是做官,做生意,做媳妇,都是这么一回事罢了。

  不知道人家看了《空城计分是否也像我似的只想掉眼泪。为老军们绝对信仰着的诸葛亮是古今中外罕见的一个完人。在这里,他已经将胡子忙白了。抛下卧龙冈的自在生涯出来干大事,为了“先帝爷”一点知己之思的回忆,便舍命忘身地替阿斗争天下,他也背地里觉得不值得么?锣鼓喧天中,略有点凄寂的况昧。

  历代传下来的老戏给我们许多感情的公式。把我们实际生活里复杂的情绪排人公式里,许多细节不能不被剔去,然而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感情简单化之后,比较更为坚强,确定,添上了几千年的经验的分量。个人与环境感到和谐,是最愉快的一件事,而所谓环境,一大部分倒是群众的习惯。

  京戏里的世界既不是目前的中国,也不是古中国在它的过程中的任何一阶段。它的美,它的狭小整洁的道德系统,都是离现实很远的,然而它决不是罗曼蒂克的逃避——从菜一观点引渡到另一观点上,往往被误认为逃避。切身的现实,因为距离太近的缘故,必得与另一个较明澈的现实联系起来方才看得清楚。

  京戏里的人物,不论有什么心事,总是痛痛快快说出来,身边没有心腹,便说给观众听,语言是不够的,于是再加上动作,服装,脸谱的色彩与图案。连哭泣都有它的显著的节拍——一串由大而小的声音的珠子,圆整,光洁。因为这多方面的夸张的表白,看惯了京戏觉得什么都不够热闹。台上或许只有一两个演员,但也能造成一种拥挤的印象。

  拥挤是中国戏剧与中国生活里的要素之一。中国人是在一大群人之间呱呱堕地的,也在一大群人之间死去——有如十七八世纪的法国君王。(《绝代艳后》玛丽安东尼便在一间广厅中生孩子,床旁只围着一架屏风,屏风外挤满了等候好消息的大臣与贵族。)中国人在哪里也躲不了旁观者。上层阶级的女人,若是旧式的,住虽住在深闺里,早上一起身便没有关房门的权利。冬天,锦制的门帘挡住了风,但是门还是大开的,欢迎着国家大小的调查。青天自日关着门,那是非常不名誉的事。即使在夜晚,门闷上了,只消将窗纸一舐,屋里的情形也就一目了然。

  婚姻与死亡更是公众的事了。闹房的甚至有藏在床底下的。病人“回光返照”的时候,黑压压聚了一屋子人听取临终的遗言,中国的悲剧是热闹,喧嚣,排场大的,自有它的理由;京戏里的哀愁有着明朗,火炽的色彩。

  就因为缺少私生活,中国人的个性里有一点粗俗。“事无不可对人言”,说不得的便是为非作歹。中国人老是诧异,外国人喜欢守那么些不必要的秘密。

  不守秘密的结果,最幽微亲切的感觉也得向那群不可少的旁观者自卫地解释一下。这养成了找寻借口的习惯。自己对自己也爱用借口来搪塞,因此中国人是不大明了他自己的为人的。群居生活影响到中国人的心理。中国人之间很少有真正怪僻的。脱略的高人嗜竹嗜酒,爱发酒疯,或是有洁癣,或是不洗澡,讲究们虱而谈,然而这都是循规蹈矩的怪僻,不乏前例的。他们从人堆里跳出来,又加入了另一个人堆。

  到哪儿都脱不了规矩。规矩的繁重在舞台上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京戏里规律化的优美的动作,洋人称之为舞蹈,其实那就是一切礼仪的真髓。礼仪不一定有命意与作用,往往只是为行礼而行礼罢了。请安磕头现在早经废除。据说磕头磕得好看,很要一番研究。我虽不会磕,但逢时遇节很愿意磕两个头。一般的长辈总是嚷着:“鞠躬!鞠躬!”只有一次,我到祖姨家去,竟一路顺风地接连磕了几个头,谁也没拦我。晚近像他们这样惯于磕头的人家,业已少见。磕头见礼这一类的小小的,不碍事的束缚,大约从前的人并不觉得它的可爱,现在将要失传了,方才觉得可哀。但看学生们鱼贯上台领取毕业文凭,便知道中国人大都不会鞠躬。

  顾兰君在《侬本痴情》里和丈夫闹决裂了,要离婚,临行时伸出手来和他握别。他疑心她不贞,理也不理她。她凄然自去。这一幕,若在西方,固然是人情人理,动人心弦,但在中国,就不然了。西方的握手的习惯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因之握手成了自然的表现,近于下意识作用。中国人在应酬场中也学会了握手,但在生离死别的一刹那,动了真感情的时候,决想不到用握手作永诀的表示。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固属不当,也不能拜辞,也不能万福或鞠躬。现代的中国是无礼可言的,除了在戏台上。京戏的象征派表现技术极为彻底,具有初民的风格,奇怪的就是,平戏在中国开始风行的时候,华夏的文明早巳过了它的成熟期。粗鄙的民间产物怎么能够得到清朝末叶儒雅风流的统治阶级的器重呢?纽约人听信美术批评家的热烈的推荐,接受了原始性的图画与农村自制的陶器。中国人舍昆曲而就京戏,却是违反了一般评剧家的言论。文明人听文明的昆曲,恰配身份,然而新兴的京戏里有一种孩子气的力量,合了我们内在的需要。中国人的原始性没有被根除,想必是我们的文化过于随随便便之故。就在这一点上,我们不难找到中国人的永久的青春的秘密。

  张爱玲散文精选原文【4】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续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富室里发掘出来的甭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绘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帐悯,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宁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亥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著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杉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在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挣锋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女人更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年节,太大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细榴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家教好的姑娘,莲步栅栅,百稻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晚至一九二0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自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妨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癫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据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分的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晶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初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胶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杉上的点缀晶却是完全无意义的,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吧,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晚“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楼出福寿籽样。

  这里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推有世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果边”,又称“线香滚”。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笋处非得开缝不可。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汀无告的感觉。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男子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的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年轻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曾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腰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拔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分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际花与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舶来晶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抄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候,也同样地千变万化。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人衣服的区域里去。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人关之后一直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抚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沼,严厉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0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熏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很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时装开始紧缩。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0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颇,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怒。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的肉身。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入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格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

  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那似乎是极其艰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兔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攒钮。总之,这笔帐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意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 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最近人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一双袖于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人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那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使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借祸国殃民。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但是预言家威尔斯①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①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46),英国作家,著有《时间机器》、《隐身人》等科学幻想和社会预言小说。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顾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①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情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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