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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师招聘信息:2013廊坊市文安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03月简章

14年03月17日,《2013廊坊市文安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简章》由(

根据我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招聘对象为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2013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要求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计划招聘10人(详见《文安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全额事业编制。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2013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行为的;

3、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廊坊市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廊坊市人社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廊坊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廊坊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薄;

(6)县教育局所属教职工子女参加应聘的,凡符合文政办[2012]102号文件第二条条件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其它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注:上述证明材料考核时提交)等;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资格审查:经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将《文安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及证件材料复印件交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与自己所学专业相适应的招聘职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职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急需职位,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6、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7、经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的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按招聘职位分组,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为与招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两科考试连续总时长150分钟。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累计相加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按招聘职位分组,每个招聘职位为一个面试组;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素质等。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相加为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4、县教育局所属教职工子女参加应聘的,凡符合文政办[2012]102号文件第二条条件的,按该文件第二条执行。

5、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和照顾加分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每个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每个面试组进入考核的最后一名如遇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成绩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按研究生、一本、二本、三本、专升本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对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由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上述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届时入选毕业生要交验市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人社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学生档案。对不能按时交验上述材料或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县行政中心正门明显位置、县教育局大门口明显位置、文安县职教中心正门明显位置、文安政府网align=right>文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文安县政府网【二】

河北高校人才招聘网:2013廊坊市文安县教育局招聘03月通知

14年03月17日,《2013廊坊市文安县教育局招聘通知》由(

根据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师范类全国毕业研究生,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符,招聘计划单列。

(二)面向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2013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急需的幼教学科,可放宽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但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计划招录50人(详见《文安县2013年公开招录教师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2013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行为的;

3、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工作的。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廊坊市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廊坊市人社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廊坊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廊坊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户口薄;

(7)县教育局所属教职工子女参加应聘的,凡符合文政办[2012]102号文件第二条条件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8)其它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注:上述证明材料考核时提交)等。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9)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资格审查: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将《文安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及证件材料复印件交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中学职位与小学职位分开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职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急需职位,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6、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7、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的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按报考职位分组,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为与报考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两科考试连续总时长150分钟。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累计相加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按报考职位分组,每职位为一个面试组。面试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素质等。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相加为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4、县教育局所属教职工子女参加应聘的,凡符合文政办[2012]102号文件第二条条件的,按该文件第二条执行。

5、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和照顾加分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每一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每面试组进入考核的最后一名如遇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成绩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按一本、二本、三本、专升本、专科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6、毕业研究生免笔试,单独进行面试。

(三)考核

对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上述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届时入选毕业生要交验市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人社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市人社局签章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学生档案。对不能按时交验上述材料或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县行政中心正门明显位置、县教育局大门口明显位置、文安政府网http://、文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聘用程序报县政府批准,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统筹安排到中小学工作(除中学急需学科外,原则上新聘教师需在小学锻炼两年,经考核合格后方在中学任教),办理就业手续。新聘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按现行人事政策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正式聘用的三年之内不得转岗,五年之内不得出口。

四、信息发布

与本次招聘活动有关的各类通知、公示内容或相关信息均由文安政府网http://align=right>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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