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记事

北京建委网签查询系统

| 点击:

【www.xzxrv.com--生活记事】

建委授权委托书
篇一:北京建委网签查询系统

篇一:授权委托书(建委专用)

授权委托书

今委托 (身份证明编号: )代理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的房屋登记事项,具体为:

□所有权初始登记

□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变更登记

□所有权注销登记

□抵押登记 □地役权登记

□预告登记 □更

正登记 □异议登记 □补证、换证

代理权限为提出房屋登记申请、办理相关房屋登记手续,接受询问,撤回登记申请,领取房

屋权属证书或其他办理结果。

我(单位)对代理

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

(邮编: )

联系电话: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是自然

人的应签字;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篇二:(建委)授权委托书

授权

委托书

今委托 (身份证明编号: )代理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的房屋登记事项,具体为:

□所有权初始登记

□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变更登记

□所有权(抵押权)

注销登记 □抵押登记 □地役权登记 □注销网签□预告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

登记 □补证、换证、领证

代理权限为提出房

屋登记申请、办理相关房屋登记手续,接受询问,撤回登记申请,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

办理结果。

我(单位)对代理

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是自然

人的应签字;委托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北京建委网签查询系统。

篇三:授权委托书样式

关于

2011年申报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企业:

为配合六月份全市

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工作,推进施工企业贯彻标准化管理和开展绿色施工活动,提高我市文

明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现将二○一一年创建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至2011

年6月25日止,为各区县住建委集中接受创建文明安全工地工程申报时间。各施工企业应按

照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有关规定和条件,申报填写《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

报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到创建工程所在地区县住建委进行初审考核

确认。

二、填写《创建北

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请按照申请表格下方的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其中施工单

位名称按施工企业工商注册名称准确填写,工程名称应根据施工许可证上载明内容或工程批

准文件内容填写。工程所在地点应详细具体,施工许可证号和开工竣工日期必须按照施工许

可证项目内容如实抄录,施工部位和已完成工作量须按照在施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建筑层数或北京建委网签查询系统。

市政工程的工程量造价。

首次考核项目下的

评定结果栏施工企业不必填写,由创建工程所在地区县住建委考核检查确认后填写。外省市

进京施工企业和本市集团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在“集团总公司、进京施工企

业管理机构意见”栏处签字并加盖机构章。

三、各区县住建委在上述期间收到施工企业填报的《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

表》时,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

认真审核申报表格填写的内容,对企业申报的创建工程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签署意见并盖

章,一份留存区县住建委备查,另一份报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汇总。

各区县将辖区内的

申报工程汇总后,填写《区县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工程汇总表》(附件三),并制成word

表格文档电子版同《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纸质表格一起,务必于2011

年6月28日前报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以便于汇总整理、安排检查。为联系方便请区县

具体负责申报工作的负责人将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传真到市住建委施工安全处。

三、区县住建委在

收到施工企业提交的《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后,应及时对施工企业申

报的创建工程现场进行管理状况考核评审,并将结果告知创建工程。通过区县住建委考核评

审的工程应当在工地现场大门明显处设立“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标志牌提请

社会监督。创建标志牌由施工企业自行制作,具体式样和文字规定见附件四。

四、市住建委收集

各区县住建委汇总的《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后,对所申报的工程情况

进行逐项审核、汇总编组后,按照计划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建工程进行考核检查。考核

检查结果整理后将及时与区县住建委交换意见。

五、在全市建设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贯彻绿色施工管理的要求下,创建

文明安全工地活动要根据京建发?2011?42号文件规定,在管理上提出更高的要求。今年的创

建活动中必须重点突出三项内容:

1、施工围档要贯彻新的标准,围墙的高度、设置式样和形式必须达到要求,工地大门整洁规

矩创建标志齐全明显。

2、绿色施工设施齐

全,工地主要大门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设施。

3、对工地的建筑垃

圾和生活垃圾管理必须加强,垃圾站的建立参照垃圾管理条例和有关要求设置,达到规范实

用,分类和清运要求。积极探索建筑施工垃圾分类、减排、清洁运输和无害化处置方式。 为

系统化的贯彻标准化和绿色施工,十项检查表内容中的环境保护检查推荐使用《北京市建筑

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附件二),这张表结合绿色施工规程对原环境保护检查表进行了

修订补充,增加了绿色施工和节能减排的相关内容,对工地加强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六、请各单位按照

上述要求抓紧组织安排,如有具体问题请与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联系。

附件:一、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

二、北京市建筑工

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

三、区县绿色施工

文明安全工地申报工程汇总表

四、创建工程标志

牌示意图

联系电话:

59958835 传真电话:59958844

联系人: 杨纯仪

(有关附件请登陆

市住建委网站下载)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篇四:建委房屋核验委托书

存量房房源核验委托书(委托个人)

9

篇五:授权委托书(缴税)

授权

委托书

现委托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代理

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房屋或土地权证号码: 的房屋土地交易涉税事项。 我(单位)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涉税事宜均

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签字;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购房资格审核及网签流程2.22新
篇二:北京建委网签查询系统

北京建委网签查询系统。

购房资格审核及网签流程

门店完成

建委完成

客户提交资料 信息录入 返回结果 网签

过户

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通知
篇三:北京建委网签查询系统

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约的通知 (京建交[2005]1105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据《商品房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约的通知

(京建交[2005]1105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5号令)和《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78号)的规定,现将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现房销售的,出卖人与购房人签订《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时,均应按本通知规定,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签约。

本通知所称商品房现房,是指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且尚未销售的房屋。

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管理工作。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建委、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

建设单位依法自行制定《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认购书》的,须在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前向市建委提交合同文本样式,由市建委对管理系统中的合同文本进行变更。

四、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现房合同)网上认购和签约的程序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认购和签约程序一致。签约程序详见《关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网上签约和预售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交〔2005〕100号)的相关规定。

现房合同网上提交后,还须通过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北京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 五、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网上签约之日起90日内持网上打印的现房合同和《北京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及其他材料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应核对2006年1月1日后现房销售的房屋是否进行了网上签约。

已签订预售合同并进行预售登记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可凭《商品房预售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约的,须提供网上打印的合同文本)直接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六、现房合同联机签约后,买卖双方申请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之前,购房人退房或换房的,买卖双方应当签订解除现房合同的协议,通过管理系统填写打印《解除现房合同申请表》后,共同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合同手续。

购房人退房后,该房屋在楼盘表内及时恢复可售标识;购房人换房的,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通知第四条的规定重新办理现房合同网上签约手续。

签订现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的,可不再通过管理系统上传补充协议的内容。

七、凡2006年1月1日后进行现房合同网上签约的项目,通过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及时向社会公布下列信息:

1、商品房现房项目相关信息,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名称、房屋坐落和发证日期;土地所有权证号、土地用途及年限;

2、楼盘表信息,包括楼栋的层数、总建筑面积;

3、每套房屋的房号,建筑面积(2006年1月1日后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4、用不同颜色对楼盘房屋已认购、已签约和未签约状态进行标识;

5、按楼栋现售的拟售参考均价;该项目已签订现房合同的成交均价;

6、退房情况

八、为保证系统安全,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单位均需到市建委办理用户注册手续并领取加密钥匙。

用户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用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市一〔2004〕985号)执行。

九、购房人可凭打印合同时设置的密码和合同号,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所购房屋的网上签约情况。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在管理系统上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建委负责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现房销售活动中的有关信用信息,并在企业信用系统上进行公示。北京建委网签查询系统。

十一、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进行商品房现房网上签约的有关准备工作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进行商品房现房网上签约的有关准备工作

为顺利实施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各有关单位须进行如下准备工作:

一、办理用户注册或权限分配

1、未办理用户注册的单位,应先登陆管理系统填写单位和授权人员的有关信息,持以下材料至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办理用户注册并领取加密钥匙: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开发企业注册时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授权办理用户注册的委托书(原件)

(6)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其他操作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办理用户注册的单位可登陆管理系统首页,点击“业务办理”,在登陆窗口上方的业务办理指南中,按照“下载新版系统用户注册手册”中的步骤办理用户注册手续。

2、已办理用户注册的单位,须按照《关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用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市一〔2004〕985号)的规定,对现房网上签约等新增流程进行权限分配。新增单位内授权用户的,也应办理新增用户的注册手续并领取加密钥匙。

二、补录初始登记相关信息

已办理用户注册的建设单位可登陆管理系统,在“初始登记”栏目下的补录模块中,按有关证件填写项目名称、地址、坐落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楼栋关系等相关信息,完成填写后下载打印《初始登记信息确认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新办理用户注册的建设单位,补录的信息可在填写注册信息时一并进行填写。

2015二手房网签流程及注意事项
篇四:北京建委网签查询系统

2015二手房网签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二手房网签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网上签约和以往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售房合同的程序有很大不同,其具体的程序

是:

1、二手房买卖双方要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

2、操作人员登录存量房(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从已公示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

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填写《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

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填写完成后由买卖双方自行设置合同查询密码,操作人员进行网上

提交;

3、买卖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须作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附件一并提交到系统中。在合同提交完毕后,操作人员从系统中联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

还有《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4、合同提交后可从网上打印《转移登记申请表》,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后,可持申请

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转移登记手续。

二、不通过中介如何网签?

根据上面的描述,很多人也许会感到疑惑,是不是现在所有的程序都是在网上进行,不

能在网下进行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规定,二手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

易的,还可直接签订纸质合同文本。当然,签订纸制合同文本的,可到中介协会和各区县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购买,也可上交易管理网外网下载。

但是,如果购房者或者售房者不想通过中介来达成交易,而是希望直接通过买卖双方协

商,这个时候网签应该如何进行?

如果个人不通过中介公司卖房,但想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和进行网上

签约的,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到房产局或当地建委咨询,办理信息公示和网上签约。

一般情况下,应该双方夫妻到场,并确认待购或待售二手房未交由中介出售,否则就只能通

过中介来网签。

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

(一) 买卖双方网签前,应充分了解、协商合同相关条款,需增加条款可自行添加;

(二)当事人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须告知网签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关证

明;

(三)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经纪机构端进行网签,须由该机构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

(四)买卖双方当事人应牢记设置的密码,方便查询;

(五)买卖双方凭签约时设置的密码,可在该市房产资讯网对网签信息进行核实;

(六)网签手续办理完毕后,须依次及时办理交易资金监管和转移登记手续。

来源:

本文来源:http://www.xzxrv.com/qgrz/87054.html